臨高啟明

第三十七節 審俘(二)[第1頁/共4頁]

“強買強賣。”慕敏憐憫的點了點頭。

“小人名叫張興教,原是個童生。”那人抖抖篩篩的跪在地上,郭逸他們也冇把本身那套劃一看法加在這些俘虜身上,不平等的威壓反而對他們無益。

“我記得明朝的海南還下過雪。”

“得儘快完工扶植一個鹽場。”

“另有食鹽,得儘快找到來路或者自產。農業組有一噸食鹽,眼下臨時夠用,不過現在因為要製作很多醃成品,耗損相稱快。其他部分也有需求,都向農業組來申請,這讓我挺難辦的。”

“賣出的地還要逼繳賦稅,完糧的期限一到,衙役們就帶著火簽傳票,拿著水火棍、鐵鏈、手銬,下鄉抓人,如狼似虎。一到家中,不容分辯,見人就打,見鍋碗就砸,將小人抓到縣裡去追比,每三日一比,打得小人體無完膚,又要枷號示眾……本是活不成了,幸虧當年讀書的學友,有幾個在縣學裡讀書的,求了教誨、訓喻討情纔算饒過一條小命。回到家中,那苟家又勾搭著差役,以代完了小人的稅糧為名,威脅著小人,虛錢實契的把小人家的幾分宅基墳基都給霸了去,不幸我家曆代祖墳,都被他掘了……”說到這裡他把頭搗在地上,哭號不止。

“這個好說,”王洛賓信心滿滿的,“我小時候在廣西,常常去海邊的鹽場玩,曉得如何曬。”他皺了下眉,“不過曬鹽但是個苦生機量活,都是機器化出產還好說,用人力的話現在勞動力不太夠。”

張興教見他們有些笑意,自嘲的歎了一聲:“小人讀書不成,讓副爺們見笑了。我家本是這裡的土著,幾代務農,祖上傳下來幾畝地步。村裡有個苟姓的大姓,因為宗裡出了幾個富戶,和衙門裡的書辦們說得上話,在村裡橫行霸道。我父親氣不過,就供我讀書,希冀能中個功名,支撐流派不受他家的欺負。但是小人無用,一向考不上。”

“這事應當和執委會反應呀。”慕敏抹著紅紅的眼圈,“老百姓太苦了,必然要搞土改才行!”

又問了幾個想入夥的,事情大同小異,都是被大戶官府逼迫的過不下去的人,大家都有血仇。大師聽了都很憐憫他們。

此主要去兵戈,村裡的各家大戶因為他身無長物,又冇了家人財產,感覺這小我死了也冇乾係,就硬把他和其他三小我一起捆了送到城裡當民壯,他本是在攻打博鋪的那一起,因為力弱跑不快,才被抓了。

“我們不搞土改,就是打大戶,說白了,就是搞替天行道,劫富濟貧那套。”蕭子山拿出幾頁紙,“這是郭逸的建媾和他在審俘過程中獲得的一些質料。操縱審俘所把握的質料,對一批有民憤的大戶停止打擊,一是收攏民氣,警告土頑不要和我們對抗;二則能夠獲得多量糧食和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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