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廟會[第2頁/共3頁]
兩人挑一席坐下,遣上美酒,配著瓊觴。
在鄰近東戈的草原上有很多遊牧氏族的小販,他還記得那烏雲積存的天空,阿誰女人買下一串葫蘆串,悄悄放在他手心。她彷彿笑著墮淚,不知是哀痛還是歡愉,她說:“吃吧。”
蒼冥所屬的喋血銀槍也在侯雪手中,那這位睿智白叟的企圖已經很較著。他傾儘儘力,用六年培養了蒼冥的擔當者,但這是一個“尤達”。望海族人以純血為尊,混血為賤。像侯雪這麼較著的混血兒,對他們來講就和養的寵物一樣差勁。
倉猝間,侯雪手裡的葫蘆串掉落在地,沾滿灰塵。
侯雪點了點頭,一向朝荒漠邁開步子。
他來到身前,才悄悄鬆了口氣。
金戈裡還是有顆“大大”的知己,她留了一個“小葫蘆”。“誰讓你發楞哪,食品也是有莊嚴的。”金戈裡摸了摸小肚皮,“好餓,我們去喝酒吃肉!”
侯雪躊躇了好久。
那座舊橋已是人潮百裡,她舉目而望,見著阿誰熟諳已久的身影,便踮起腳尖喊道:“這裡!這裡!”
他猶記得這個東西很甜。
就像雄鷹老死之前,它們會最後一次飛上天空,直到精疲力竭而死。統統老鷹都是死於高空墜落,而不是伸直在巢內等死。
青州的情勢正在不為人知地竄改著。
從屍骨裡撿起那支襤褸的長槍之時,他就健忘了葫蘆串的味道。
他取人道命都是眨眼決定的事情,竟為她一句雨漸歇27話語遲疑著。廟會是不能帶兵器的,那樣太顯眼,連保護都隻會照顧貼身匕首。而他自幼在青州流落,兵器就是他的命,如果放下它,豈不劃一於放下本身的命?
金戈裡道:“為甚麼?”
侯雪道:“你是少君,也是聖女;而我是一個埋冇在黑暗裡的尤達。”
侯雪走疇昔。
就像淺顯的一對戀人,隻是他從冇受過如許斑斕的恩澤,像個木頭人一樣被她牽著跑。
侯雪道:“你不得不承認,有些人生來就很貴重,他們一滴血抵得上數萬人的命。”
侯雪道:“你在乾甚麼?”
阿誰女人說:“你可不能吃得太快,就朝著阿誰方向走,每走十步才氣舔一口,等你吃完了,我就會呈現。”
“去哪兒?”
“彆發楞呀,你若不吃我可就......”她已一口咬了上來,侯雪不敢動,他怕竹簽子劃傷她。
他第一次走得這麼孔殷,同時細心察看著每個從她身邊走過的人,恐怕他們取出匕首,刺入她柔嫩的胸膛。一個像她一樣嬌柔的女人,恐怕連一刀都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