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汙吏貪引髮量地亂 書生憤怒撰督丈詞[第1頁/共7頁]
“二十五畝。”
李縣令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錯改了就好,罰你歸去把量多的地塊重新測量一遍,不付人為。本縣念你們初犯,不予獎懲。刁師爺,給他們另換一張步弓歸去持續量地。退堂。”
李縣令如夢初醒:“我打蒲鬆齡,哎——人呢?”
李縣令惱羞成怒:“蒲鬆齡,我是一縣之長,淄川縣的事,我說了算,還是你說了算?”
“有這事嗎?”
“你叫甚麼名字?所告何人?”
被量多了地的人,先是驚駭蒲二癩勾搭官府。無惡不作,甘願虧損多征稅,也不敢獲咎地頭蛇,恐怕惹火燒身。現在蒲家兄弟打了頭陣,把蒲二癩的威風壓下去,特彆是小鬆齡不畏***理直氣壯的神情鼓勵了大師,那些本來籌算吃啞巴虧的村民,滿腔義肝火一下噴收回來:
李知縣看了步弓,勃然大怒,一拍驚堂木喝道“嘟!大膽蒲二癩,私改步弓,欺官害民,粉碎朝廷丈畝大計,你可知罪?”說罷朝麻幫辦使眼色,麻幫辦會心,大聲對蒲二癩說:“蒲二癩,你如何私改的步弓就如何招認,不要滿嘴胡說,胡攀亂咬隻能減輕你的罪過。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從速招了,老爺會從輕發落。”
“有!”蒲鬆齡手持步弓來到李縣令麵前:“老爺您看,牢固步弓角度的橫木兩端應當與弓股牢固在在一起,這改製過的步弓橫木條連接弓股的一頭鐵釘是活動的,往前一推,步弓則大,後一拉步,步弓則小,應用自如,儘在操縱者把握當中,改製者可謂煞操心機,我看非蒲二癩一人所為!”
“回稟老爺。”蒲鬆齡不慌不忙地說:“他擅自改製了步弓,使步弓能大能小……”
蒲鬆齡說:“不,既然是在理分攤,就應當如數退複原主,向人家賠罪報歉,這是大清稅收據律明文規定的,縣令大人,讓他們交私有甚麼法律根據?”
衙役們說:“老爺,你都被蒲鬆齡震住了,做事含混倒置!何況我們呢?再說,您死死攥著令箭不放,我們也不敢隨便脫手呀。”
母親說:“叫上你倆哥一塊去,多一小我多雙眼,盯緊了不讓他們拆台!”
俺的地多量了五畝。
蒲鬆齡將步弓呈給縣令,指著橫木條一端的孔槽道:“李大人!縣裡發下去的步弓是如許的嗎?”
李縣令還在大堂上手握令箭,一迭連聲喊:“打!打!打哩。”衙役們見老爺失魂落魄的狼狽相,禁不住笑出聲來:“老爺,人去堂空,您打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