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惡魔在哪裡[第3頁/共3頁]
“如許的東西如果冇有呈現在平常餬口中的話,那能夠是凶手本身做的,”梁垣雀看著本身畫出來的圖,低頭深思起來,“嘖,那要如許說來,這個凶手很能夠具有必然的鐵藝工夫。”
案件的卷宗,應當是由很多人共同清算的,在肯定併案調查以後,這十起案件的卷宗就被同一清算,重新謄抄了一份,而蘭蜜斯的案件是厥後產生的,還冇有來得及謄抄併案的大卷宗,以是看上去比較混亂,有很多人的筆跡,以及用標記標出來的彌補部分。
這個卷宗的題目,不是出在內容裡,而是呈現在它的大要,這一係列的卷宗前後是由兩小我寫的,並且後一小我還在仿照前一小我的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