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有舍纔有得[第2頁/共4頁]
十月中旬,林河拿回一萬五千多塊錢,給老媽給了五千。
一年掙一萬,在這年代的北山鄉村,絕對算是高支出了。
這是林河一早就提出來的,要對外同一口徑,悄悄掙錢就是了,露財不是功德,惹來紅眼病指不定就會有費事,黃春花對此也是非常同意。
黃春花說:“軍隊要的多,天然要便宜些,並且林河是從彆人手裡包的活,又不是參軍隊接的,老闆要剝皮,以是掙不到啥錢,最多就掙個排骨的錢。”
若非如此,李應龍又怎會將王老二那份給他一個剛入行的新人。
就林國冒阿誰熊樣,三杆子都打不出個屁來的貨,該死他打光棍。
林河立馬就感遭到,老媽對本身冇能考上高中上大學還是有遺憾,他深切熟諳到,有些看法要竄改很難,即使本身能掙到錢,也給老媽掙了些麵子,但在老媽內心,還是冇有本身考上高中,將來考上大學光彩,林河內心隻能苦笑。
月尾,一起送大肉的王老二惹出事來,差點被告上軍事法庭。
“兩塊能掙到錢嗎?”
重活一世,除了掙錢,林河另有個慾望就是讓老爹老媽活的高興,再不受人閒氣。
隻怪王老二太貪婪,大半是死豬肉,不但坑了本身,也把李應龍坑了。
女人不信:“內裡豬肉都賣四塊,軍隊咋給的這麼低?”
黃春花說:“八百連油錢都掙不上。”
有人接上:“你都雇人乾活了咋不是老闆?”
幸虧內心明白,老媽也就是嘴上說說,曉得本身向來不到處誇耀掙了多少錢,不然的話也不成能給他財權,都說財不露白,前人總結的經曆總有其事理。
林河無語,這是罵人呢還是誇呢!
黃春花笑的不可:說:“咋不驚駭,剛開端錢都是我管的,都不敢讓他拿錢,就怕他把錢弄丟了,或者胡亂花掉,可我不會收豬,不會砍價,偶然候出不去,隻能把錢給他,漸漸就風俗了,厥後一向也冇見出啥事,我就不管他了。”
黃春花說:“本來就冇掙到啥錢,不然林河早到處誇耀了。”
林國峰笑嗬嗬地:“嫂子你不隧道,掙錢就掙錢了,大夥又不問你乞貸,你每天哭窮有啥意義,我看林河就是跟你學的,跟誰都說冇掙到錢。”
西溝太窮,光棍漢不在少數。
這事林河開初並不曉得,直到李應龍把王老二的份額分給他,才聽人說了個大抵,本來王老二送了死豬肉,把一個營的兵給吃出題目,直接捅到了上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