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民事文章的那段風潮[第1頁/共3頁]
在福建省福州市,有一家遠近聞名的兆生雜誌社。這裡長年公佈一些頗具熱點性的文章,但大多用在一些貿易用處上,選材五花八門,但大多數都是一些文娛雜談,明天這個明星出軌了,明天你阿誰明星被綠了。並且,也情願為這些熱點下足血本,在現任總經理兼社長黃伯光的帶領下,建立了狗仔隊,專門抓拍熱點用來公佈或是售賣。
“張經理,我是兆生雜誌社的總編,您能夠叫我老胡。”電話那頭一片殷勤。
張宗見他誠懇下來,這才鬆開了他,“不是說有事情的事要談嗎?”
張宗考慮了一下,他也曾在某家雜誌社練習過一段時候,對內部的運作章程非常體味,一些文章在冇顛末審批之前,是不答應往外發的。畢竟現現在最有效的傳遍媒介,就是報紙雜誌。一旦文章呈現甚麼忽略,形成的影響可不普通!
“你誰啊!我們談天關你屁事!滾出去!”胡萬裡不曉得他是張宗,擺起了架子。
嚴厲的走了出來。
“嗯……”胡萬裡點了下頭。
嗡--
方纔被張宗那麼一嚇,腦筋裡早就一片大亂了。
胡萬裡放聲大笑:“做我們這一行,不都是為了個錢嘛。小本錢換大本錢。狗仔隊抓拍一段爆炸性熱點,大不了就是冒著被打的風險。如果對方經紀公司態度好,還能夠撈一筆。反之,就將這些爆炸訊息給放出來。百姓慣有的思惟,愛看熱烈,這些雜談,正合適他們的口味!雜誌賣的好!收益不就滾滾而來了?做社長的,不都但願錢包變得更鼓?難不成搞一些冷門資訊?乾脆開善堂算了。雜誌社不得賠死?”
胡萬裡腦筋裡傳來一陣盪漾,神采煞白。
為了讓雜誌社能夠獲得更長遠的生長,張宗想了想,還是決定去見老胡。
張宗也冇等他把話說完,就道:“現在不是事情時候。”
11月25日,黃伯光就因為做了太多缺德事,遭來橫禍,在前去老友家裡做客時,被一輛大貨車給碾壓,不幸身亡。為了能讓雜誌社持續籌辦下去,11月28日,福州市文明局分派來一名新的社長。這位不到20歲的張宗,從小便才調畢露,從18歲開端,就在外留洋,非論是思惟還是辦理,都比之前的黃伯光略勝幾籌。
是個剛強的人!
張宗和以往的社長不太一樣。
“你是……張、張宗?”胡萬裡的嘴皮子顫抖起來,隨後,笑容滿麵的拉著他的手坐下,當著他的麵,猛拍了下本身的嘴巴,“臭嘴,竟說瞎話。”
“放心,以我在這一行的經向來看,他和老黃一樣。”胡萬裡不做含混,拍著自個的胸脯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