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人要是倒黴[第1頁/共3頁]
實在官府早就籌算把他們放了,一個縣衙連知縣帶捕快也就二三十人,養著他們一天,頂兩三個縣的糧食開消,時候長了官府也承擔不起。可就在知府籌算放人的時候,一個動靜傳了上來。撈出來的死者身份查清了,此中一人姓成名萬安,乃是朝廷賜封四省神捕,官居五品。
欲哭無淚。
殺人分屍,棄屍河中,算得上本地十幾年來的大案了。但是還冇等官府查清究竟死了多少人,一個毛骨悚然的發明令統統人背脊發涼如墜冰窟。之前撈上來的殘肢中,有人穿的是官靴,這些被分屍之人,是他們的同僚,六扇門官差!
一冇銀子二冇證據,你如何證明你是冤枉的?
“官爺,小的真的冤枉啊。”
這是狼槍被關進大牢前說的最後一句話。
在找到凶手之前,這艘船上的每一小我都是凶手。而懷疑最大的,便是阿誰長得人高馬大,賊眉鼠眼滿臉胡茬,一看就不像好人的傢夥。
不是好人,不代表人就是我殺的啊,狼槍大喊冤枉。但有效嗎?當然冇用。
日出東方,意味著一天的開端。
最令狼槍肉痛的,是他那兩麻袋白花花的銀子也一起被本地知府揣進了兜裡,不出不測,是弄不返來了。
狼槍此時獨一的但願,就是大牢內裡那兩兄弟了。“二呆,哦不對,二爺,四爺,我們但是過命的兄弟,這回可端賴你們了。”
“老子此次真是啥都冇乾啊,老子……老子為了不惹事連看都冇出去看一眼,如何就被逮出去吃號子了?再說為啥就抓老子一個!”一想起白日遭遭到的辨彆對待,狼槍就氣不打一處來。
甚麼叫看你們倆如許也不像為非作歹的人?
可昨夜的阿誰殺人者,不一樣。
官府並不在乎這些,官府隻想抓人。凶案現場既然是船尾,那凶手就必然還在船上。畢竟,絕冇有人能在周遭上千裡的運河當中來去自在。
二爺和四爺並不急著想體例把狼槍從大牢裡弄出來,畢竟這二位爺現在的日子也不好過。因為長相題目,狼槍被關進了大牢,按官方的話講,他是嫌犯。而馬四和二呆,就是嫌犯的嫌犯。在凶手冇伏法之前,他們要和船上其他六十多個長得不那麼好人的嫌犯的嫌犯關在一起。狼槍在牢裡,如何說都是個單間,他們倆可冇那麼交運了,六七十小我擠在一間房裡,隻能用臟亂差三個字來描述。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當天下午就有動靜傳來,埋伏在常州四周的兄弟們攔下了一艘大船。不過,說是他們攔下來的,實則是這艘船長動泊岸報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