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球衣號碼(上)[第2頁/共3頁]
喬杜馬斯也冇有嫌費事,直接解釋道:“3+1非保障性新秀條約,是一份3年400萬美金的條約,第一年95萬美金,第二年110萬美金,第三年195萬美金,隻不過奧斯本必須得完成一些必須的球隊要求才氣獲得球隊優先簽約權,並且要打滿三年就成為限定性自在球員。2+2保障性條約也非常簡樸,就是2年300萬美金的新秀條約,第一年130萬美金,第二年170萬美金,後加兩年的球隊優先簽約權。你看你想挑選哪種簽約體例。”
伊凡作為經紀人固然是第一次構和簽條約的事,但是心機本質也是相稱了得,涓滴冇有一絲嚴峻,不過他當然不會嚴峻,畢竟奧斯本這麼奇葩的要求是誰也冇有壓力。伊凡說道:“杜馬斯先生,你可不成以給我詳細一點的新秀條約薪金數據,如許我才氣挑選到底是哪一種新秀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