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份後悔藥

90 (薦)洪爺,送你最後一程!![第1頁/共4頁]

在曲南休內心,他是位挺有魅力的老爺子,比很多衣冠禽獸要實在,要強很多。

洪爺當時喝了酒,興高采烈手舞足蹈的模樣,還在腦海——

那口氣,就彷彿在報告一隻螞蟻的運氣。

當時阿誰報刊亭的小老闆還感到奇特,一個買手抓餅的小販,不忙著操心生存,竟然買這類晦澀的雜誌來看,看得懂嘛他!

然鵝,他想多了,隻是個打錯的電話罷了。

天兒這麼冷了,他倒是惦記起一小我。

光芒暗,看不清。不過看那肥大的身形,不像是他,因為洪爺塊頭挺魁偉的。

曲南休的心刹時失重,彷彿被從幾十層樓上拋了下去。

公然不是他。

曲南休吸了吸鼻子,把二鍋頭一瓶瓶全都翻開。

不知洪爺心心念唸的兒子,能不能聯絡得上?就算聯絡上了,會不會情願來見他最後一麵呢?

曲南休想,幻景中的時候空間常常竄改,本身身為屠大俠,動不動就奔騰千萬裡,超越數十年,莫非也是多巴胺在起感化?

聞到酒味,中間那人忙喊道:“小夥子,你籌算在這裡喝啊?喝完了把瓶子留下唄!”

但實在,哭是一種很好的解壓體例,能夠幫忙身材排毒。偶爾關起門來宣泄一下情感,並不是一種罪。

前一陣,人不是還好好地談天呢麼?不是還繪聲繪色地,給本身講把妹秘笈呢麼!

“哦,你說阿誰挺高挺壯、聲音挺宏亮、少了一根手指頭的流浪漢啊?”

曲南休抓起衣服就走,衝進超市搶了一副防水的厚手套、一頂加厚雷鋒帽、一包熱乎乎的醬牛肉,另有幾瓶二鍋頭,直奔洪爺那幾近是天當被、地當床的橋下居住之所。

“......之前我可不住這兒。信不信由你,早在九十年代初,我就靠私運黃金髮了家......人不風騷枉少年嘛!年青的時候,你洪爺我好歹也算個小帥,身邊一向冇少過標緻女人。洪爺我總結的追女人的體例,不過乎兩句話——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帶她看遍人間繁華;如果她曆經滄桑,就帶她坐幾次木馬......”

“老哥,一起走好,小弟但願你去了一個,有愛、有酒的極樂天下,每天都能開高興心的。”

能夠在很多人眼裡,洪爺這個流浪漢的死,輕如鴻毛,頂多在茶餘飯後提起來當個休閒話題,但在他曲南休眼裡,絕對不是如許!

曲南休將二鍋頭儘數傾灑在橋下,就算是送這位老景苦楚的忘年交最後一程吧。

那是一本國際生物和醫學範疇權威雜誌《E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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