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1): 原來她不孤單[第2頁/共2頁]
冉靜:如果有來生,我們還能遇見!我會在人群中一眼找到你,奉告你:我感覺你好熟啊,彷彿在哪見過。
冉靜:我結婚了,你能送我一樣禮品麼?
我答覆:祝你幸運,在我的影象力,你是無可代替的那一段,如果有來生,我仍舊情願當一個小屌絲,站在黌舍會堂的舞台下,用一種傾慕的眼神看著你,悄悄的當你一個暗戀者。
我:那這句台詞,就當我們來生見麵的暗號吧。
吃過晚餐,我回絕了這些帶領出去“下半場”的發起,一小我在成都的廊橋四周漫步,走進一個小酒吧,不測的聽到台上有人再唱孫燕姿的那首《遇見》
冉靜:我最想要的禮品……是聞聲你幸運的動靜……
照片中,冉靜在範誌新的懷裡笑的很幸運,看到這張照片,我的眼眶再次潮濕了。
回到家,艾米和阿哲都起床了,“嗬嗬”對這個新家充滿了獵奇,看到房間就要鑽出來探查一翻。吃午餐的時候艾米奉告我,卓嵐讓她的繼父鄧啟明從成都調過來一個辦理團隊幫她照看櫻嵐,關於卓嵐要去哪,她冇奉告任何人。
我笑道:“孤家寡人,冇甚麼人能夠帶啊。”
聽到這些話,我俄然感受本身輕鬆了很多……
第二天,我拜訪了鄧啟明和卓嵐的母親,此中製止不了聊一些關於卓嵐的事,卓嵐的母親說,在客歲婚禮的第二天,卓嵐跟著她們回到了成都,在成都住了一個月後去了英國。
卓嵐的母親說卓嵐另有未完成的學業,當初返國運營櫻嵐地產,也是因為她爸爸身材不好,現在冇有那麼多束縛了,卓嵐又回英國持續上學了。
我遇見誰,會有如何的對白,我等的人她在多遠的將來?
本來,她不孤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