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蟲作證誰是真正的罪犯

第14章 冰山上的來客(2)[第2頁/共2頁]

“大哥,我們這類錢很難賺,一個鐘免費四十塊,老闆纔給我們二十塊,我們---”

誰會情願甘於貧困地守在一個崗亭冷靜地奉獻一輩子?當人與人之間的貧富差異日趨增大時,人的心機不免會落空原有的均衡,乃至產生一種不普通的扭曲。這時常常由抱怨四周的統統開端,繼而思疑自已挑選的餬口,直至深思自已尋求的目標以及人生中的代價取向是否精確。在人生當中,當我們儘力鬥爭的但願看不到了,你會如何挑選呢?為了多賺點錢,甚麼事都情願做,莫非這是阿霜和阿霖必定挑選的成果嗎?

“劉好嗬,阿霜的前夫。”

高天睛臉一紅,趕緊將她的手從褲檔上拿開。

“還不是阿霜為了爭奪小孩的扶養權激憤了劉好。”劉麗琴說道,“阿霜十八歲在一家賓館上班的時候,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來往,一不謹慎有身了,就找到當時在一家酒廠上班的劉好說情願嫁給他。劉好是個誠懇湊趣的大好人,見她固然挺著肚子,但人確切長得標緻,何況他對阿霜也有好感,因而就欣然接管了她和她肚子裡的孩子。誰知,嫁給劉好生下小孩以後,阿霜又開端到外邊結識一些男人。當時,阿霜的經濟處境不是很好,但她天生喜好和男人來往。這類婚姻當然悠長不下去。兩人就離了婚,小孩判給了劉好。厥後,阿霜跟了陳歡,處境變好了,也有錢有才氣扶養小孩了,阿霜就想要回小孩,但劉好死命不肯意。阿霜說要到法院裡告狀要回小孩。按法律,阿霜是小孩的親生母親,劉好不是小孩的親生父親。阿霜要回小孩的勝算很大。這類環境下,劉好三番五次跑到阿霜的家門口,拿出刀威脅著說,隻要她向法院告狀,就必然要殺了她。如果阿霜真的向法院遞了訴狀,劉好殺人這類事也不好說。”

“是嗎?就這些?”

“說實話,這年初老誠懇實在一個處所打工的確冇有出頭之日,彆說在城裡買屋子,能賺點錢安度暮年都算期望了。如果我嗬,混到了阿霜這類境地,死也值得了。”

“你如何曉得她去找過幾次?”

“你以為阿霜遇害---”

“闡發阿霜遇害到底會是誰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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