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步步成神

野人的都市生活(完)[第2頁/共3頁]

雲墨不假思考的說:“當然記得,我還記得你當時答覆說選我。”

至於現在嘛!照片裡的人都是她的了,她還用再去照片裡找實在感嗎?

“喲喲喲~”熟諳的欠扁的聲聲響起:“這大街上就虐狗呢!”

“教官不消自責,和雲墨結婚是我本身的挑選!挑選了這條路,就要承擔呼應的結果,哪怕這結果是因為某些人的私心。”

“你說的是:我男朋友尋求者的父親是軍區副司令的的事情?”程明顯反問。

和雲墨結婚三年後,程明顯20歲,果然如教官所說,她們又一次合作了。此次程明顯完成任務後,不曉得為甚麼爆出副司令善用權柄,以機謀私。而三年出息明顯的事情也爆出來了,群眾大眾看到這件事,氣憤了。甲士出世入死完成任務返來,遭到打壓。這怎能不令人痛心!

程明顯剛想完,教官大人那欠扁的聲音像是考證她的設法似的,立馬道:“你們在民政局門口,不會是要去結婚吧!可千萬不要啊!那可結不得。”

教官擺出一臉你不識好民氣,恩將仇報的神采,從兜裡拿出一部手機:“三年前,你出任務的時候,千祈求萬叮囑讓我一個禮拜充兩次電。丫頭,過河拆橋啊!”

程明顯自在而幸運的過了平生,回到了空間當中。

到了民政局門口,程明顯看向一臉忐忑的雲墨,有點不忍心了。她甘願雲墨跟之前一樣冷著臉,也不想看到他現在不安的模樣。程明顯環繞住雲墨的腰,頭靠在他胸口上,聽著他不規律的心跳:“雲墨,你還記得三年前你問我:如果要在當甲士和你之間隻能選一個,你選甚麼?”

程明顯臉上一熱,當時她確切是如許要請教官的。這部手機內裡有她和雲墨的獨一一張照片。她怕手機長時候不消,開不了機。以是交代教官必然要一個禮拜充兩次電。

程明顯也不否定:“是,當甲士是我所喜好的。”感受雲墨眸中的苦澀更濃,程明顯密意的看著雲墨:“但雲墨對於我來講是不成替代的。”

雲墨沉默很久,纔開口,聲音有些乾澀:“當甲士是你喜好的事情。”他說的是陳述句,而不是疑問句,證明他很必定這一點。

程明顯解開屏鎖,調出相冊,看向內裡獨一的一張照片。照片裡的雲墨隻拍到一張美如古希臘雕像的側顏,他閉著眼睛,吻在她的唇上。她彼時髦青澀稚嫩、驀地被雲墨偷吻,雙眸微微睜大,像櫥窗裡的洋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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