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時空緝凶

第25章 恨意[第1頁/共3頁]

天真如他,天然信了她的話。再厥後,她又說,她冇經曆冇學曆還做過夜總會坐檯,底子就找到一份好事情,以是她想要本身開一家美甲店,本身做老闆。

二是從戴誌強所開的出租車裡所提取的車墊纖維與前幾名死者腳底下所發明的地氈纖維符合分歧,這間出租車公司旗下統統的出租車都是用這一款車墊的。

每一次,他自瀆完以後,貳內心想的都是徐嬌嬌。

“既然凶手拿走這些東西是用來留作記唸的,他天然不會把項鍊和鑽戒拿出去當,他會留在家中某個處所,好好地儲存起來,時不時地拿出來看兩眼,以滿足本身內心的成績感。”

“若然凶手是按照齊陶陶的小說故事來殺她們的話,很明顯這幾名受害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她們都曾經向男人出售身材來調換好處。凶手說過他殺她們是因為她們不配活在這個世上,他要獎懲她們。”

一是他們在戴誌強遺留在案發明場的那根棍棒上找到了屬於女性的DNA,顛末比對,證明那是屬於死者莫玲的DNA。

散會後,大師都儘力去找戴誌強的居處。

陸晉臨彈了個響指,“這就是關頭的處所,既然在戴誌強的出租屋裡,我們找不到項鍊和鑽戒,那他必定另有彆的一個我們所不曉得的住處,一個專門用來保藏他的記念品的住處,說不定在那邊,我們還能找到其他受害者身上的貴重物品。而戴誌強,他現在八成績躲在了那邊。”

他們腦海中幾次呈現的也全都是那幾句話:本來是這模樣的,本來隻要如許做,就能夠找到凶手了。

他冒死掙錢,給她買最新的包包,最新的鞋子,以及初級的扮裝品。徐嬌嬌是個很曉得勾引男人的女人,她看到他甘心為她支出那麼多後,便信誓旦旦地對他說,她情願辭去夜總會的事情,然後找一份正正鐺鐺的事情,好好地跟他過日子。

“項鍊和鑽戒都不會是報案人拿走的,因為死者身後,屍身已經生硬,他們若然要拿走死者身上的東西,必定會留下指紋又或者是挪動屍身之類的陳跡,但法醫在兩具屍身上麵都找不到指紋和被屍身挪動過的陳跡,這就說瞭然凶手在行凶過程中已經拿走了她們身上的項鍊和鑽戒。”

因為他想到了徐嬌嬌。

徐嬌嬌是他的第一個女朋友。作為一個三十歲才第一次談愛情的大齡青年,他天然對這段豪情非常器重。固然徐嬌嬌是夜總會的坐檯,但他仍然把徐嬌嬌放在內心最首要的位置上,如珠如寶一樣心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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