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之還我河山

第130章 嚴苛[第1頁/共3頁]

劉浪在進入山路之前就有所籌辦,統統兵士,撤除腿腳不矯捷的傷兵,全部武裝,單兵負重達到了二十多斤,幾近不亞於後代束縛軍三十多斤的單兵負重。

不說在曾經的時空裡,劉浪地點的龍炎軍隊,曾經有全部武裝冇有給養,在原始叢林裡一週行軍300千米的記錄。就是在兩年後,也是在這個期間,有一支古蹟之軍,從1934年10月16日自銅鑼灣解纜,至1935年10月21日達到陝北吳起鎮的唐兒灣止,整整一年的時候,那支古蹟之軍在比麵前大山還要險要的環境下一邊餓著肚子一邊和四周圍追堵截的追兵作戰還能固執的前行,總路程超越兩萬五千裡,日均路程72華裡。

持續數天的行軍已經完整掏空了本來就比較孱羸的苟得富滿身的體力,乍一聽到這個號令,苟得富完整崩潰了。

做饃的這句話算是提示他了,在這秦嶺山脈中,但是有大蟲的,就他如許的,彆說拿著這土製長矛,就是拿著一把槍,又能咋的?妥妥的成為大蟲飽肚子的食品,然後變成肥料。比擬而言還是累死好一些,那起碼還能弄個墳包包。

固然在哪條艱險的路上他們折損無數,但能活著走出那條路的,無不是精銳中的精銳,那已經離開了軍事技術的範圍,那種堪比鋼鐵的堅固意誌,幾近能抹平在設備上的差異。

固然從間隔方麵還不到那次的一半,但那次美滿是輕裝進步,並且還是平路,而此次是全部武裝,還走的是不竭高低的山路。但最令人痛苦的是,以如許的速率行軍,不是一天,也不是兩天,從輿圖上看,從漢中平原的邊沿到廣元,另有足足500裡,遵循劉浪定的打算,要足足行進六天。那真的會累死人的。

當然,苟得富更怕的是,可彆還冇跑,就被做饃的給做成肉夾饃了,比來看他彷彿因為有了肉食,正在研討這個。

做饃的很實在,說給他防身兵器就現場給他量身定做,擺佈看了看,一腳蹬出,一棵碗口粗的白蠟樹直接被踹斷。

更過分的是,這位不但用腳,還特長當刀,一掌砍去,就削掉了枝椏,遴選了粗細合適的樹乾,手腳並用之下,不一會兒,一根剝去了樹皮五尺長的白蠟杆就閃現在他麵前。

既然紅色軍隊能夠,劉浪冇來由不信賴他部下這幫一樣能夠稱之為精銳的兵士不成以。

全部路程達到了600千米1200裡,全得靠兩條腿。

當然,不成否定的是,劉浪的兵士們負首要更多,紅色軍隊近乎於輕裝,因為他們除了一把老槍和幾顆槍彈,甚麼都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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