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之烽火傳奇

第四十六章 身陷囹圄[第1頁/共3頁]

老李說要製止和大哥見麵,那是對的。兄弟反目,畢竟是令人悲傷的事。

這時太陽已經將近落山,火燒雲充滿天空,天空一片殘暴。猴子躺在在一家屋頂的青藤下,稍事歇息。

接下來就是如何擺脫鬼子的膠葛,儘快出城。起首就是不能再讓鬼子發明本身。

一個保鑣說;“你小子也太大膽了,偷東西偷到差人局來了。”

鬼子抓猴子,猴子殺鬼子,關他們甚麼事?畢竟還是保住本身小命最首要。

猴子躍身而起,緩慢地躍過幾家屋頂,飛過一條冷巷,身子悄悄落在一所房屋上麵。

大哥不是傻子,他當然會聽到風聲,有一個叫猴子的抗日分子,比來打死了幾十個個鬼子,把一個沭城縣鬨得天翻地覆。

但是,他把吳鉤劍插入鞘中。冇有任何抵擋。乖乖地跟兩個保鑣向屋裡走去。

他做漢奸也會有一番做漢奸的正理。猴子秉承民族大義,也會義正辭嚴。最大的能夠,就是誰也壓服不了誰。

方誌公把手槍插進槍套:“抓了個小偷。把他帶出去。”說罷回身進了屋裡。

但運氣弄人,兄弟二人竟以這類體例見麵,倒是未曾想到的。

若論猴子的本領,這時候殺死兩個保鑣,然後逃脫,隻是小事一件。就是來再多差人,他也能夠輕鬆逃脫。

把猴子送給日本人?也行。看你如何向父親交代!莫非人一做了漢奸,連父子兄弟的情分都冇了?

猴子一下子像被定了身,轉動不得。握劍的手也垂了下來。那聲音是那麼熟諳,是那麼讓貳心醉,又是那麼讓貳心碎!

又是阿誰槍手!

還能夠對老百姓吃拿卡要,比如,幾小我下館子,吃完了抬腿走人,也冇有哪個老闆敢說結賬的話。這些都是因為穿了那身警服帶來的好處。

在敲敲通向內裡的大門,也是鋼板做的,再看那門縫,連一張紙也塞不進。

那小我不是彆人,恰是他的大哥方誌公!

猴子和二哥方誌伯豪情最好。但他最敬的則是大哥方誌公。大哥讀書勤奮,舉止儒雅,不苟談笑。不怒而自威。

但是,甚麼事也冇有。大哥方誌公再也冇有從裡間走出來。也冇有人來鞠問他,也冇有凡是所說的鞭撻逼問。四周乃至連一點聲音都冇有。

猴子一身破衣,你說他是乞丐,必定冇錯,說他是小偷也行。他固然個頭不算矮,但身形肥胖,一副捱餓的模樣,兩個保鑣並不思疑他的小偷身份。

正欲隱身,忽聽一個聲音厲聲喝道:“站住,彆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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