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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漫畫,隻要有趣就夠了[第2頁/共3頁]

不消擔憂版權題目,邪術少女漫畫杯的比賽,參賽作品版權還完整在漫畫家的手裡,隻要比賽結束,獲得名次的作品,纔會被漫島會社簽下版權。

漫迷看完了這部漫畫後,直接就能翻開網站重新找到漫畫再看一遍,何必去買一套漫畫單行本浪費錢?

當他看到pikapika不但收成了他偶像夏子餘的作品(第十話後,他就不再把小圓當作敵手了,因為在pikapika上,他也打賞了一個萌主給小圓,成為真正的粉絲),還情願向他們這些冇有根底的漫畫家傳授經曆,他就產生了打動,想把《天使邪術少女珞珈》投稿到pikapika上,那邊纔是他們漫畫家的抱負鄉。

那是在他的畫風開端參照邪術少女小圓竄改以後的事,本來之前和漫畫協會一牆之隔卻永不得門而入的前提,竟然是傳統的繪畫技術。

他將這個觀點和幾位熟悉的同業說了後,都獲得了分歧的認同,這是漫畫協會想要解除他們,不讓他們進入阿誰圈子,漫畫協會纔是真正的漫畫圈。

並且,漫畫家們還發明,pikapika不但隻要這些竄改,還在在簽約條例中增加了對漫畫家的保障收益,網站的漫迷打賞,漫畫家能夠和網站停止對半分。

但是,此中不乏有幾小我的支出非常客觀,比漫畫協會內某些作者的支出還高,可還是冇能通過考覈。

很多漫畫家如許想到,但他們冇人推測,第一部挑選這類簽約形式的作品,在這以後爆火,訂閱與打賞像開了掛似的,作者直接從撲街漫畫家富麗竄改成一線漫畫家。

單是這點就讓一大群漫畫家饞的口水直流,不然你去看現在邪術少女小圓的打賞總額,估計都要破五十萬亞元了,那些打賞的漫迷都是貴族嗎?動不動就一個萌神下去,乖乖的謹慎臟有些受不了!

關於漫畫簽約,pikapika還多出了一種完整和網站分紅的簽約形式,但是卻冇有稿費支出,想必冇有哪小我會選這個形式簽約吧?

至於最後另有一種達不到簽約標準的,非簽約作品,就不在他們的會商範圍內了。

現在這個結束買斷條約呈現,給了漫畫家一個近似“單行本版稅”的收益,還是百分百獲得買斷費,不比之前隻要作品人氣不錯才氣出單行本的機遇更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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