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墓

第十六章 棺槨與起屍篇[第1頁/共3頁]

南朝梁何遜《七召》:“今欲導足下以衛生之秘術,怡神之妙道,譬愈我於沉屙,若起屍於仙草。”拜見“起死”。

1、棺槨:

《隸釋·漢楚相孫叔敖碑》:“病甚臨卒,將無棺郭。”

漢、董仲舒《春秋繁露·服製》:“生有軒冕、服位、貴祿、田宅之分,死有棺槨、絞衾、壙襲之度。”

《通典.禮四五》:“周製......君裡棺用朱綠,用雜金錯;大夫裡棺用玄綠,用牛骨鐟;士不綠。”又“大唐製:諸彝不得以石為棺槨及石室,其棺槨皆不得鏤彩畫,施戶牖欄檻,棺內又不得有金寶珠玉。”

殷墟商王陵墓室中,多用大木條疊壓成方形或亞字形的槨室,其正中安設商王棺木。至周朝,棺槨軌製化,規定:天子棺槨四重,切身的棺稱椑,其外蒙以兕及水牛皮;第二重稱地也,以椴木製成;第三重稱屬,第四重稱大棺。帝後以外槨兩重,多用梓木,因此其棺槨又稱“梓宮”。上公、侯伯子男、大夫,以等差彆離為三重(有兕牛皮)、二重、一重。士不重,但用大棺。又,天子大棺厚八寸,大夫士大棺厚六寸,庶人之棺隻準厚四寸,無槨。後代帝王、貴族、士大夫,根基相沿此製,然時也有逾製者。

陶鈍《第三件棉襖》:“為了製辦衣衾棺槨,發喪出殯,又取了一份四分利的錢。”

《初刻拍案詫異》卷四:“又發牌捕衙在紅花場起屍。”《醒世恒言·張淑兒巧智脫楊生》:“押赴後園,起屍相驗。”

《禮記.檀弓上》:“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也棺一;梓棺二。”詳孔穎達疏。

棺材是一種統稱,棺槨則顯現死者的職位。棺材,亦稱壽棺,是盛載死屍的匣子,凡是在葬禮中利用。棺材能夠由分歧的物料製造,最常見的以木製造。亦有以銅、石等製造的棺材。

《易·繫辭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當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代賢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人們常言起屍具有五種範例:第一膚起,第二肉起,這兩種範例的起屍,是由其皮或肉起的感化。第三種叫做“血起”,此類起屍由其血所為。這三種起屍較易對於。隻要用刀、槍、箭等器具戳傷其皮肉,讓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屍馬上倒地而不再風險人了。第四種叫做“骨起”,即導致這類起屍的首要身分在其骨中,隻要擊傷其骨才氣對於。第五種則叫“痣起”,就是使他變成起屍的啟事在於他身上的某個痣。這是最難對於的一種起屍,尚未擊中其痣之前四周亂闖害人。以是隻能誘殲而冇法緝捕。

推薦小說:

離婚後,億萬富豪老爹找上門 |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  時崎狂三之無限之旅 |  修神道 |  西遊之唐僧奶爸 |  先虐後愛:老婆大人有點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