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1997:帶著老婆孩子當頂流

第32章 三首歌,賣了三十萬![第3頁/共3頁]

並且,林天王的思路很清楚,說話一下子就能切中關鍵,不會華侈大師的時候。

但他咬牙忍下了,快到交稿的時候,再做一點點竄潤色。

三首歌的版權,顧南已經註冊好了,把質料填好,代價填好。

不過,也是因為他獲得了重生金手指,能搬運宿世的典範作品。

李霖當場安排助手,拿來了條約模板。

他一邊看動手裡的詞曲,一邊聽顧南演唱。

不管在後代哪個期間,去盤點八九十年代金曲。

版權費十萬元一首,用來買新歌,本地的音樂公司可不會開這麼高的代價!

條約流程不像大麥音樂那麼龐大。

天王的見地、氣度、待人接物,無可抉剔!

顧南:“好。”

像顧南這類形象、氣質、唱工俱佳的人,遲早會走紅。

這三首必定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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