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鎮山河

第七章 金三爺[第2頁/共3頁]

金萬貫開端跟萬安良拉起了家常:“萬大人,我調看了你在吏部的檔案。很成心機。我做了二十五年錦衣衛,您也是二十五年前考中進士進入宦海。二十五年裡,我曆任力士、校尉、小旗、總旗、試百戶、百戶、副千戶、千戶。您曆任縣令、府通判、禮部主事、禮部員外郎,而後外任知府,又調回京做了禦史,由禦史升為禮部侍郎。嗬,我與大人都是一步一個足跡,苦巴巴的熬資格坐上的現在的位子。”

萬安良在長久的鎮靜後,敏捷規複了平靜:“錯,四根銀柱,一共是二十萬八千兩!那是萬家先祖所遺!”

萬安良擺擺手:“嗬,有甚麼用呢?我做縣令時,是出了名的廉潔縣令,做通判時,是出了名的廉潔通判。。。。一向到明天,我敢說,我是六部堂官當中,最廉潔的一個!”

金萬貫點頭:“冇錯!我們抄您的家,竟發明您的米缸裡,儘是糙米!我們乃至查訪了你家四周賣肉的幾個肉鋪。他們奉告我們,萬侍郎家裡――一年也就吃上一兩回肉!”

錦衣衛北鎮撫司詔獄。

金萬貫是全部錦衣衛中最著名的審判妙手。實話房的一側,擺著一個木架,木架上有大大小小共四十六件刑具。金三爺審判卻向來不屑利用那些刑具。他曾酒後在批示使陸炳麵前誇下過海口:人間最短長的刑具,是老三我的這張嘴!

金萬貫開口,持續問道:“既然是萬侍郎先祖所遺。為何不將銀子存入錢莊,卻用如此匪夷所思的手腕留在家中?”

金萬貫朝著賀六做了個“請”的手勢。賀六會心,與他一同起家,走出“實話房”。

中間坐著的三爺金萬貫吮了口紫沙壺裡的雨前新茶,對萬安良說:“萬大人,我們開端把。”

金萬貫伸了個懶腰:“老六,你先回家去吧。看來今晚我要與這位大清官聊一個徹夜。放心,明日上晌你來實話房,我保他句句都是實話。”

金萬貫點點頭:“那是,萬大人是清流魁首,都城當中,有誰不知萬大人的廉潔之名?在香稅銀裡脫手腳如許的罪名,實在是欲加上罪,何患無辭。”

萬安良嘲笑一聲:“我是無罪之人,天然無罪可認。”

萬安良點點頭:“家父平生酷好書畫。可惜,一張假畫騙去了萬家列祖列宗在江南置下的那點產業。嗬,那畫是閩人的偽作。”

賀六道:“金三爺,您的審判工夫是我們錦衣衛裡出了名的。可內裡那位,一看就是塊茅坑裡的石頭。您不如嚐嚐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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