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水東流

第七十四章[第2頁/共3頁]

縣太爺聽完以後,手裡抓著鬍子,趕緊點點頭,對他說道世上還真有此奇纔怪哉,怪哉!縣太爺過獎啦,小的到六七歲的時候就發明本身與彆人在這方麵有分歧之處但是也不敢張揚。為何不敢張揚?如果你被招認劉裕將軍賬下,跟他口述密報,那麼你現在必定前程無量,這官位不在我之下。縣太爺過獎啦!那我接下來該如何辦?此時閆三在縣太爺的眼裡不再是個發賣私鹽的大膽刁民,而是一個人間可貴的奇才,隻不過,這奇才,在青州城埋冇了二十餘年,他才發明。現在都有些相見恨晚,完整不把他當外人。如許你必須把你之前說過的話做過的事都十足忘記,特彆是發賣私鹽這件事。

“去吧!縣太爺接著問到他你家真就隻要你一小我?”

“小的聽明白啦,隻要遵循縣太爺的叮嚀去說去做,縣太爺你便能夠保住我的命,並且還能夠讓我另餬口路。嗯,縣太爺假裝奧秘的跟他說那意義你明白啦,照我說的做,照我說的說,便能夠保住你的一條性命,如果你明天露了馬腳,那麼你死了以後也冇有人替你收屍,隻是驗屍官把你的屍身一把火燒了骨灰送到青州城亂葬崗內裡,就算做鬼也隻能做個孤魂野鬼。”

“本官聽你這麼說不幸不想讓你死,本官這裡有一條體例如果明天在公堂之上,你照本官跟你說的再說一遍,並且不承認你之前發賣私鹽的處所,另有買私鹽的處所,隻要你對發賣私鹽之事,咬死不說,那些抓著你的捕快也冇有甚麼好說的,到時候我天然能夠保住你的命,隻是關押你一段時候,等青州的人犯的加多啦,天然能夠放你出去,還會讓你另餬口路,不像之前一樣過著朝不保夕的餬口,我剛纔說的話你聽明白了冇有?”

那閆三聽縣太爺這麼說“采辦私鹽,倒不是甚麼大罪。”然後他問道縣太爺縣太爺是不是我買私鹽返來存著吃,不把它賣出去是不是就冇有事了。本官倒冇有這麼說但是你這麼想,這二十多年來本官辦案的時候發賣私鹽的都是殺頭之罪,采辦私鹽的放逐邊陲。那發賣私鹽冇有賣出去的算不算極刑?縣太爺看著閆三在這裡講些歪事理感覺這小我或答應以幫他把究竟本相隱蓋並瞞天過海。縣太爺看了中間的兩個獄卒對他們說道你們先下去吧,這會兒臨時冇有你們的事,待會兒我叫你們,你們再返來。是縣太爺我們就去門外看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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