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

法會因由分第一[第1頁/共2頁]

如是我聞:

有一天,已到了用飯的時候了。佛陀穿上法衣,拿著飯缽,帶領著弟子們走進舍衛城去乞食。不分貧富不分貴賤,挨家挨戶地討飯,乞食後,回到給孤傲園中。吃過飯後,佛陀將衣、缽清算好,洗淨了雙足,舖好坐位便盤腿靜坐。

指佛心劃一,不擇貧富,不揀淨穢,不受彆請,挨戶次第依序行乞。討飯不超越七家,以乞滿一缽為準。若乞不滿缽,亦須歸去,不成超越規定的時候。

次第乞:

本為北憍薩羅國之都城名,為彆於南憍薩羅國,故以都城代稱。又以此城多著名流,多產勝物,故稱聞物國。

又作分衛、討飯、行乞等。係十二梵衲行之一。其原始意義有二,即1、自利,為根絕俗事,便利修道;2、利他,為福利世人,予眾生蒔植福田的機遇。

乃五眾之一,七眾之一。指削髮得度,受具足戒之男人。比丘有三義:1、乞士,上乞諸佛之法,以養慧命;下乞眾生之食,以滋色身。2、破惡,削髮能破煩惱惡法。3、怖魔,削髮趣向光亮正道,能令邪魔怖畏。

舍衛國:

【原文】

法會起因分第一*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傲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當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傲園中,有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眾陪侍擺佈。

乞食:

【譯文】

如是我聞:*

千二百五十人:

祇樹給孤傲園: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金剛般若》這部經是我阿難親身聽到佛陀如許說的:

如來十號之一。即為人間所尊敬者,亦指天下中之最高貴者。如來的十號,即1、如來,如如不動,而來人間度化眾生;2、應供,智德美滿,應受人天扶養;3、正遍知,精確遍知諸法之理;4、明行足,神通泛博;5、善逝,猶言「好去」,即入無餘涅槃,所謂生滅滅已,寂滅現前;6、人間解,統統有情、非有情事相無不體味;7、無上士,在統統眾生中,佛為至上,再冇有比他更高的;8、調禦丈夫,長於教養、調順眾生;9、天人師,人、天的導師;十、佛,自發、覺他、覺行美滿。

比丘:

*本分是論述此經啟建啟事,祇園法會由此揭開序幕。建議這個法會的主因,是如來 在穿衣用飯處,顯現般若的妙趣,以宣說此經,令眾生都能在平常餬口的行、住、坐、臥間,去體味般若的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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