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放開那個女孩,讓我先來[第1頁/共3頁]
又去買了幾套衣服,拿著剩下的八百塊錢放進錢包,往酒吧走去。
“當然,人間的任何東西都能賣。不過,要顛末它仆人的同意。宋英傑,考慮好冇?”李龍說。
“導演,他不是我們的演員。”又一道聲音從樹林傳來。
“冇多少,也就一百萬。”李龍一臉淡定的說。
“這麼多錢放身上可不平安,放銀行吧,還能掙點利錢!”李明想了想,把酒吧關門,掛了個牌子――停息停業,向銀行走去。
黑衣男人嚇了一跳,女子臉上閃現出斑斕的笑容。而俄然呈現的人恰是王俊鵬。
“大哥,你看我一窮二白的模樣,我的錢,勉強夠活,可冇有多餘的錢了。對了,多少錢?我找朋友借點。”宋英傑一想起女鬼都怕李龍,就驚駭。
“這就完了?”宋英傑還覺得能插手一個昌大的典禮,冇想到一分鐘就完事了。
“她叫趙豔淩,是我們劇組的投資商趙氏個人的令媛大蜜斯,她本來隻是想過個戲癮,可還冇過足戲癮,你就闖出去了,活力是不免的!”鄧卓賓說。
王俊鵬嚇得動都不敢動。這時,這群人拿著攝像機、電腦等等出來的。
把宋英傑喊醒後,宋英傑就走了。
“我們救了你的命,你不感覺欠我們點酬謝嗎?”李龍大拇指和食指摩擦,一副要錢的模樣。
“納尼?演戲?”王俊鵬的難堪已經如滾滾江水,連綴不斷。
李龍嘴角微翹,說:“看你的態度挺誠心的,我也不賣你滿身了,我隻賣你一個情感――歡愉!事前提示一下,歡愉冇有了,你今後就算中了百萬大獎也不會歡愉!”
“咦?不是我啊!”王俊鵬轉過身,看到了一副令人忍不住逞豪傑的畫麵。
如果他曉得現在人們都用的是愛瘋6的話,就不這麼以為了。
“彷彿真是如許啊!”宋英傑說。
女子的笑容凝固,一腳踢開黑衣男人,跑到王俊鵬麵前,說:“喂,你會不會豪傑救美啊!你應當打倒好人,然後救我。”
“我隻是收走了你的歡愉,又充公走你的神采細胞,明顯是本身強顏歡笑。請你細心感受感受,你內心真的歡愉嗎?”李龍無語了。
“甚麼?一百萬!你把我賣了也不值這個錢呀!”宋英傑聽了代價,嚇得差點一命嗚呼。
“歡愉還能賣嗎?”王俊鵬聽了半天,實在忍不住了問。
銀行離酒吧並不遠,不一會兒就到了,存了八千塊錢。拿著剩下的一千九百塊去買了個五百塊的雜牌智妙手機,之前窮,用的諾基亞,現在發財了,待跟上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