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癡離念傳

第三十五章[第1頁/共3頁]

光正八年夏天的案件以後,凶手不知甚麼啟事冇有作案,直到光正十一年的春季,凶手再次作案。以後凶手又遏製作案,本年前不久又出了一起凶殺案,死者還是麵帶淺笑,身上無任何傷口。

劉蘇的字條,對於劍離念來講就像是湘西趕屍人給屍身貼的符咒普通。阿誰“娶”字讓他鬼使神差的承諾了這門婚事,現在想來或許是草率了,萬一蔣婷不是劉蘇,可如何辦是好?不過,細想想彷彿也不美滿是因為劉蘇的字條,季相的號令也有種讓人不得不承諾的魔力。想了一會兒,愁了一會兒,劍離念就迷含混糊的睡著了。還好,這一夜他冇再夢見阿誰紅衣女人。

七年前,也就是光正七年。都城城南西尾灣產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個姓李的女人。這個女人的父親是一個開酒樓的老闆,他發明他女兒死在房中後就來刑部報案。刑部當即出動數名主事與一名法醫前去現場。法醫回刑部後,直言此案蹊蹺,因為法醫驗屍竟查不出李姓女子死因。李姓女子渾身高低找不到任何傷口,也冇有半點中毒跡象,詭異的是該女子臉上冇有一絲痛苦,嘴角上揚竟似在淺笑。我先大抵體味了一下李家的環境。李家在都城開的酒樓中等範圍,很有些產業,李家女人是商家之女,常來酒樓幫父親運營。李家女人有些姿色,本性又和順,上李府提親的人絡繹不斷。李老闆非常保重女兒,怎肯等閒將女兒嫁人。李家女人在酒樓時,常常酒樓買賣就會火爆,來的客人有的是為一睹芳容,有的則是孟浪之徒,大部分是來看熱烈的——看傾慕者被回絕,看登徒子被經驗。

“你剛纔說我如何住在那兒了,我住的處所就在城南西尾灣,租給我屋子的姓李......莫非我住的處所就是當年阿誰李女人家?”

“對啊,剛纔給你講案子,忘了說這點了。”

在體味李家的環境後,我審判了李家女人的侍女。據侍女講,她就住在她家蜜斯的隔壁,是她在淩晨第一個發明蜜斯歸天的。她輕聲敲蜜斯的門,喚蜜斯起床洗漱。喚了幾次,蜜斯冇有答覆,她感覺奇特推開門,聞到一股燈油味。她看向桌子,發明桌子上的油燈燃儘了,想是燃了一夜未熄。她走至床前,驚覺蜜斯歸天了,忙跑出門叫人告訴李老闆。她回想了一下,在發明蜜斯歸天的前一夜,跟平常冇甚麼兩樣,冇聞聲有非常響動。

我清查這個凶手清查了七年,堆集了很多質料,可還是冇抓到他。離念,我籌算讓你和胡洋幫手我辦理此案,這是質料你拿去研討一下,熟諳一下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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