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凶現場

第40章 遺體認領[第1頁/共3頁]

想到這裡老闆的心口一陣絞痛,他的錢啊!乾脆和那女人扯破臉皮對吼:

本來這家夜總會裡有個駐唱歌手趙霏霏,她並不是通過“特彆渠道”賣來的,她是被家裡人逼著賣給老闆的。

牛二無法地朝盧東一攤手,拍了拍他的肩表示他來措置這件事。

農夫工,賣淫女,死人。又正中了各個媒體公家號的下懷。

盧東見我麵色略略都雅了一些,開端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他語重心長地對我說:

盧東順著我的眼神看著本身身上的衣服,有些不美意義地撓了撓後腦勺,悻悻道:“啊……那身衣服實在是我倆租來的,局裡發的錢用完了……”

老闆看女孩子實在長了一張標緻的小麵龐,又有一把好嗓音,就留下來了。

盧東扶額,如果他冇記錯的話,這彷彿是古初期間貧民家的行動吧,可見阿誰山村莊後到甚麼境地。

趙霏霏是為了趙玟才肯承諾出去賣的,家裡人這麼多年能拿捏著趙霏霏,也是因為拿趙玟做威脅。

盧東見我冇法接受殘暴的實際,趕鬆散過來試圖安撫我:“你看,那種處所,你不穿得像個有錢人你也進不去啊對不對~”

但是這個趙霏霏和彆人分歧的處所就在於,她賺來的錢冇法花在本身身上,每個月,她都得給家裡彙去很多。

盧東從內襯口袋裡摸出本身的警察證,向男孩證明本身並無歹意,隻是想來扣問一下這是甚麼環境。

最後還是盧東實在看不下去,硬是拉出本身曾經那麼不屑一顧的“乾係”,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把趙霏霏的屍體接來送回法醫科。

“有了線索就能早點破案,早點破案就能早點讓被害人沉冤得雪,能夠阿誰詞不是那麼用的,但是你不能打斷我巴拉巴拉……”

最後實在架不住圍觀大眾的呼(起)聲(哄),隻得出來賠著笑容,恭恭敬敬地將那群農夫工請進門。

男孩約摸十七八歲的模樣,像耐久營養不良一樣,小身板被兩個男人悄悄鬆鬆夾在腋下一溜煙躥到巷子裡了。

我俄然又想起了甚麼,臉一黑,立馬起家離他八丈遠,雙手交叉抱在胸前,冇好氣地問他:“那線索呢?”

他叫趙玟,是趙霏霏的親弟弟,他們本來是皖西一個偏僻山村的人,但是家裡實在太窮了,為了讓他上學,隻能把姐姐賣給老闆。

能夠是因為孩子的純真和渾厚,男孩誠篤地將統統說出。

那具知名氏,就是一個月之前失落的趙霏霏!

“必然是你這個冇得心肝的黑老闆把我女人搞丟了!不然如何一個月了都冇給我寄錢呢!”

推薦小說:

全球殺戮:我是能力購買商 |  狐欲成仙 |  人魚戀愛法則 |  他吃了條龍 |  猛鬼出幡 |  我要做妖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