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亂時期的案情

第32章 香菸與指紋[第1頁/共5頁]

“不帶如許感激我的呀!”梁偉達彷彿活力。

“他的原話是‘我包裡有兩包尊享,是好煙,過兩天送給你,或者讓人帶給你’。我的原話是,‘尊享我曉得,傳聞非常高科技’。”

韓風站起來,望著窗外深思:貧乏餘朝陽的指紋輕易瞭解,因為能夠認定“順拿”是彭一所為。但內包裝紙盒上的指紋,就讓人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了:梁偉達是第一個要抽冇有抽成的人,彭一和餘朝陽是第二個已經抽成的人,而潔淨工曾老頭是第三個籌辦抽也冇有抽成的人。三個都不是拆開包裝的人。梁偉達承認當他從高鴻翔手中接過捲菸時,包裝已經拆開了;同時高鴻翔也承認是本身拆開了包裝。

但說到這裡,韓風俄然認識到李立光的指紋——如果捲菸是李立光的,如何冇有他的指紋呢?

如許梳理,是解釋得通的。

韓風眉毛緊蹙,有些不得其解,但敲了敲腦袋後,眉毛又很快伸展開來了:如若如許,拆開包裝盒的那一條能夠解除梁偉達;放在餘朝陽揹包袋內的那一條,也無疑替梁偉達解了圍。前一條,梁偉達都拿起來籌辦本身抽了,不成能本身給本身投毒;後一條,餘朝陽放在揹包內,拿都冇有拿出來。也就是說,梁偉達冇有打仗到此煙。

第32章捲菸與指紋

長久的沉默後,韓風又緩緩說:“我們判定,毒殺的工具,投毒者的目標,應當是您。”

韓風通過微信再問同事,另一條“香天下·尊享”的外包裝,和此中一包有毒的內包裝的指紋環境。同事兩分鐘後發來微信說:從裡到外,除沈青的指紋外,連彭1、餘朝陽的指紋都冇有。

梁總迴應:“是的,韓警官,很抱愧!”而後答覆題目:“李立光法官是十月六號來我這裡的,對,就在這裡。時候是上午十點多。本來,我約他到家裡,但他說要看看我的公司,就約到了辦公室。那天是假期,辦公室冇有其彆人,就我倆,不,另有一名值班經理。”

按電話所約,他帶著汪天力來到了牛城長江總部——長江廣場一側的世貿大樓。現現在固然各單位都在放假,但作為大企業董事長的梁偉達,仍然忙得不成開交:給市府捐助的物質,他得親身批示和安排,並一一送到病院和相乾單位。平時本身單位裡的人很多,但現在大多數自我斷絕在家,他隻得親身現場調撥。

“李立光活著時說要送您甚麼煙?”

這也彷彿能解釋得通。

韓風正色道:“梁總,這個您就莫要否定了,煙無疑是從您這裡暢通出去的。當然,我們並冇有說是您行刺了彭一和餘朝陽。但畢竟在您家裡找到了一樣的一支,並且外包裝盒上,也有您、高鴻翔、彭一和沈青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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