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亂時期的案情

第27章 給弟弟送學費[第1頁/共4頁]

堂弟沈青高考的成績太差,就不籌辦上大學,說要去從戎,到軍隊去熬煉。芳芳既歡暢弟弟和堂弟乾係好,但又憂心紫紫把叔叔當作依托,終究缺了自我鬥爭之心,因而果斷反對弟弟向弟弟乞貸。

何況,玄月一日,還是弟弟十九歲的生日!

坐下來,芳芳說:“麥當勞太喧華,人多,這裡人少,便利我們說話。”

持續的幾聲咳嗽,她感受本身是著涼了。

但她要見弟弟的麵,要慶祝弟弟的表情孔殷。

沈芳芳的弟弟考上了大學,在八月尾玄月初開學的日子,她去給弟弟送學費。當時固然有了手機,也能夠銀行轉賬,但還冇有微信、付出寶,轉賬不是那麼便利。再說,弟弟讀大學的第一年,芳芳也想去送送弟弟。

芳芳當時跑停業事蹟並不好,一個月僅拿千多元的底薪,是以有叔叔替她減輕承擔,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但不過,她也擔憂,叔叔家的阿誰兒子沈青,是奸刁拆台的主,上房揭瓦,下河捉鱉,打鬥打鬥,稱王稱霸,如果跟他整天在一起,彆說他本身考不上大學,能夠還要影響到紫紫。

她冇有跟著人流出站,她用心靠後,讓人流稀少後再徐行走入隧道。隧道裡固然燈亮光如白天,但她老是擔憂有人諦視她的錢,諦視她是一個跑街、“掃地”的停業員,一名社會最底層的打工妹。固然她也清楚,冇有任何標記表白本身輕賤,也冇有任何暗號表白她的包裡藏著近萬元大鈔,但她就是警悟,就是驚奇。

紫紫接過,輕鬆地說:“姐,實在你不消專門送來的。我給沈青打借單了,每個學期的學費借他的,等我畢業上班了還他。”

那一天早晨,芳芳坐貓城到牛城江南站的火車硬座,第二天朝晨,到了牛都會。

紫紫像姐姐一樣誠懇,在城裡的叔叔家寄讀兩年,向來冇有進過咖啡館,僅僅跟堂弟沈青去過一次麥當勞,那還是堂弟付的帳。現在,姐姐帶他來這裡了,有點不天然,嚴峻地說:“隨便。”

弟弟冇有呈現,她想找那些像門生的問一問,但幾次張口又打住,彷彿貧乏點勇氣。

有一輛到廣埠屯方向的公交車來了,很多人上車,冇人列隊,顯得極其擁堵。芳芳顧及包裡的錢,便放棄上車,決定等下一趟。

紫紫問:“姐姐,你如何啦?”

她躊躇著,看看天空放亮了些,雨也小很多了,再說天又是往白日去,隻要越來越安然,時候也充盈,犯不著花幾十塊打的,省著這些錢給弟弟做炊事費,最起碼能夠吃上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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