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山溝去種田

《李氏宗史•鄉黨•王婆婆傳》[第1頁/共3頁]

言雖風趣,實在甘從。

至中夜,拜諸君墓:“婦無宿德,命薄如此,至諸君捐棄。罪不待言,當自絕以謝,然弱子無辜,必使長成,厥火線敢肆誌。”

乃調粥,哺良厚,淚入羹湯,而其心漸轉。

然陰告果山,求為慰解。

蘭終涕下,泣曰:“終一命也,何辜而托吾家!”

問思成公,思成公笑曰:“此非吾長,汝忘王婆婆否?”

翁嫗見背,蘭善葬之,與子延婦,寄興家之思。

“諸世宗族,或圖節婦之利,命不再醮,監之若囚徒者,乃小人滔天之惡。利慾薰心,乖滅人道,無複加焉。”

其中哀勞辛戚,未忍儘言。

“今當改轍,溷淪自棄,實無可辯。諸君如或見怪,但應婦身,勿使良厚受殃也。”

雖無學,性實慧,疑有宿敏。宴間俗樂歌慶,皆一遍而沉默於心。

三人素為友,二公好歌吹,亦喪事,常相調笑,互覺得樂。

村夫未有以常媒待之者,然亦不敢露憫色。但接之以常,心實重其堅白。

造長街宴,另組龍舟,獅舞,春燈,連槍,秧歌諸隊,習練精熟,以饗遠人。

喜助人,遇婚喪生節,蘭多預之。

因獨立一傳,以彆諸賢。高蘭之義,宣儒之本,而崇其鄉之德化。

縣文明館建劇社,拔歌舞之才。蘭每與,欲脫其業。然所善者,皆鄉俚雜曲,縣館每以其鄙薄,蘭誌終不得諧。

皮公拍案:“非此君,事斷難行矣!”

家餘四堵,絕類壙室。媳尷尬其貧,棄良厚,見奔。

問蘭,蘭以悲傷之事,不從。皮公慰解,求之再三,終可,曰:“究竟易為,然需二人之助。”

嘗與公論德行,以村夫列舉,皮公以蘭第一,列思成公前。

皮公知蘭有鬱,實不樂,思為妥計。

皮公幼習蘭事,至從良儲公學儒,見地日深,而愈奇蘭。

其藝精絕,人亦不厭,多以賦稅酬之,家資漸饒。

吳誌秋至鄉,欲嫁接荔種,為改進事。

越二載,得孫良厚。

蘭時四十,唯餘弱孫,心如槁木,燼儘成灰,乃調鼠藥,思自絕。

祖孫日勤,其樹滋茂,為鄉裡第一,猶勝思成公家。

蘭至寺,於佛前告罪,曰不詳之身,未敢鄙求庇佑,當保孫長寧康泰,不妄災疚,早立室業。

年漸長,良厚益壯,蘭亦釋改業之心。

蘭訝然曰:“無有。”

蘭為孀婦,方十八,然不忍捐家。乃善事翁嫗,獨哺季子,身自耕養。

入夜,抱良厚後山,於翁嫗夫子墓前,涕零號呼,狀若瘋癡。

“男人履艱,多以天將降大任以自勵,以剛健應之,亦不免摧折。如蘭者,流行草偃,風去複值,以柔克剛,是謂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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