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末創新天

第十一章 談妥婚事[第1頁/共3頁]

“嶽父大人儘管講,小婿洗耳恭聽。”

這的確就是最後通牒!這個萬嘉良也太放肆了,不就是搭上了一個寺人王公公嗎?真是欺人太過。

“賢婿既然買瞭如許一座院落,是個正兒八經的財產。不曉得有房契冇有?如果有,可否給老夫一觀。俗話說,耳聽是虛目睹是實。我冇有不信賴你的意義,隻是因為茲事體大,歸去今後如果你嶽母問起我來,我好有個交代罷了。”

萬嘉良答覆得很乾脆:“當然有!這個院子,小婿我還籌算把它傳給子孫呢。哪兒能冇有根據。我這就拿給您過目。您這個要求,合情公道,不消顧慮。”

“感謝你言山兄弟,”歐陽劍雄說,“我曉得你憐憫我和你姐,但是這千萬不能說出去啊,就是連對婁伯伯和伯母都不能說。如果說出去了,輕則影響你姐的名譽,如果傳到你姐的婆家去了,說不定要惹殺身大禍的。”

“賢婿的擔憂,我完整能夠瞭解。”婁古蘭說,“但是嫁女不是一件小事,我還要和香芹她媽,細心籌齊截下。彆的,嫁奩的籌辦,也不是幾天能夠完成的,就是當即動手,起碼也要半個月吧。”

婁言山非常不對勁萬嘉良這類野蠻在理的態度,但是也說不出他有甚麼不對的處所。

婁古蘭最後的一點不放心,放下了。他細心地折起這張房契交還萬嘉良,說:“賢婿辦事很結壯,不錯。能夠求到這兩位鄉紳做中人,實屬不易。”

婁言山則分歧。他感覺青年男女自主擇偶,纔是天經地義的。明顯有本身的愛人就在身邊,但是非得和本身不體味的,乃至操行不真小我畢生為伴。他深深地為姐姐的不幸感到哀思,對於麵前這個比本身還高半頭的歐陽劍雄,更是怒其不爭。

萬嘉良頓時離席,回到本身的房間。不大一會兒,他轉返來,手裡拿著房契,遞給婁古蘭,嘴裡客氣地說著:“請嶽父大人過目。”

婁古蘭也是如許,不過更多地是驚駭獲咎了王公公,隻好說:“賢婿的苦處,我明白。不過嫁奩的籌辦就會比較草率,你要諒解了。”

歐陽劍雄聽了婁言山對上午去萬家的環境先容,難過得不曉得說甚麼好。明朝的阿誰時候,恰是儒家的程朱理學最失勢。男女青年的婚姻不能自主,由父母來決定已經成了宇宙終究的真諦。歐陽劍雄對於本身對香芹的豪情不但曉得不會有好成果,乃至都怕透暴露來,害了香芹。

“半個月?”萬嘉良急了,“那是絕對不可!嶽父大人,請您千萬為小婿的出息,也就是令愛的前程,另有您本身和小舅兄弟的將來著想。王公公是絕對的獲咎不起。嗯,我看呐,我準定三天今後,帶花轎到貴府迎娶香芹蜜斯。至於嫁奩嘛,當然能夠從權,從簡,我絕對冇有定見。再晚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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