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島生存法則

第六十七章 誰的腳印?[第1頁/共3頁]

它看到吳譯才後,冒死的再搖尾巴,收回撒嬌似的嗟歎。

那麼他的庇護所應當就是在西麵,想要回家,得朝著右邊的海岸行走。

把小刀燒紅,比著本身的鞋底切開了輪胎,輪胎經太高溫熔化以後的味道真的很刺鼻,不過還是獲得了兩個鞋底。

不過上麵占有著一條很大的蜈蚣,它滿身呈暗紅色,比拇指還要細弱,長度在13厘米擺佈。

麵前的蘆薈確切很大,它的葉片很多並且長得很長,也很飽滿。

對於那種傢夥,不能硬拚隻能智取,能夠用毒,用火,用圈套,每一種體例用的好,都能夠殺死阿誰怪物!

吳譯纔拿著砍刀,心中有些欣然,他丟失了長矛,但是吳譯才遲早都會把長矛收回來,眼下還是從速歸去。

不過就現在的環境來看,先不說聯絡人類文明社會,今後在這座島上碰到阿誰大塊頭說不定分分鐘被它乾掉,或者被它給欺侮......

吳譯才倒是在四周發明瞭一些足跡,這些足跡不大,倒是有些眼熟,但是不記得在那裡見過了......

臘腸在內裡漸漸蒸就好,現在要儘快的製作出溫馨的鞋子來!

從本身的饑餓程度跟太陽熱度來判定,現在應當是鄰近中午,太陽的方向處在正南邊向。

萬一捉毒蛇的時候咬到了本身如何辦?

魚線固然糾結在一起,但是縫個鞋子用不了太多,1米長的魚線估計就夠用的!

~

做鞋子的質料有很多,阿誰廢舊的輪胎就是個不錯的挑選,輪胎用來做鞋底,合用又耐磨,鞋麵之類的就用兔子皮來代替吧,彆的至心找不到合適的質料。

人類是站在食品鏈頂端的生物,靠的不是力量也不是速率,而是聰明!

這個傢夥長成如許,想都不消想,必定有毒,必然要搞死!

剛要籌辦做鞋子的時候,吳譯才發明本身竟然健忘把蘆薈種在地裡了,這顆蘆薈但是他的心肝寶貝,可不能出不對,萬一長時候分開土死掉了就完了!

......

現在竟然讓吳譯才發明瞭,這類東西如果放在人類文明社會絕對是顫動全天下的發明,他如果把野人的動靜賣出去說不定會大賺一筆。

吳譯才的手指間隔這隻猙獰的大蜈蚣獨一10厘米,差一點就碰上去了。

這一起走來不曉得曆經了多少存亡磨難,但是吳譯才都逢凶化吉活了下來。

莫非是?

用毒的話最好用毒蛇,用瓶子抓一些蛇然後趁那傢夥出門的時候放在洞裡,等它返來的時候能夠會被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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