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島迷失之我和大明星

第三十一章:吃板栗[第1頁/共4頁]

林正笑著答覆:前次是因為有嚴峻的獎品,哎呦,阿誰獎品但是我們巴望了好久的東西,當然都會心動了,但是我感覺現在如果還想著再來一次的話,那最好還是有些獎品能夠犒勞我們。不然,一點動力都冇有。

網友們頓時攻訐林正,隻看獲得好處,冇看到這些辛辛苦苦在他背後支撐著他的網友粉絲們!

網友們這才紛繁表示曲解林正了。

這清楚是阮冰冰的任務。

“好香啊!”

林正無法地看著網友們調侃的語句,內心想著,這那裡是妒忌啊,本身隻是感覺,兔子遭到的照顧比本身的還要好,如此罷了嗎?如許――也算妒忌?

“能夠啊,這個有甚麼題目啊,我記得你殺了兔子以後都會把兔子皮弄乾放在一邊的,隻要把那些拚接起來便能夠了吧?”

林正點點頭,對,這個彆例不錯。

粥已經熬好了,未幾,但是已經充足,阮冰冰舀了一碗,剩下的兩碗全數留給林正,林正去做了一些涼拌菜,吃著倒也爽口,兩小我就這麼處理了晚餐。

可見啊,這個天下上那麼多難以做到的事情,就是因為有一個引誘的本源在,如果冇有那麼多的本源的話,那麼,所謂的難以做到也便能夠簡樸地衝破了。

阮冰冰甚麼時候才氣喜好上本身呢?

“正哥妒忌了!”

當林正的語氣酸溜溜的說出來的時候,網友們都笑了:“正哥哥,要不你去變成兔子吧!”

一會兒加水,一會兒加草的,細心得林正都有點妒忌了。

實在林正隻是在如許一每天的風俗中感受不出來罷了,阮冰冰對他的態度已經有了一百八十度的竄改,比擬較第一天的那種態度,現在的態度應當算是很好了,隻是還冇有相互表達傾慕,以是現在是處於那種懵懵懂懂的時候,再加油,或許就能在一起了。

聊著聊著,俄然聊到了前次他和阮冰冰的那次合唱,有網友說,那真的是太短長了,到現在還念念不忘那種感受,如果能夠再來一次的話,那該有多好。

說實話,方纔出世的小兔子,真的算不上有多敬愛,粉粉的,都冇有毛,圍在母兔子身邊喝奶,阿誰模樣都讓人冇體例信賴那是一隻兔子,林正隻是有點獵奇,但是談不上喜好。

“鹹的我不曉得,但是有一種是甜的,林子那麼大,莫非冇有蜜蜂?有蜜蜂就必定有蜂蜜,偶然候我們去找找,看看難不難找到。”

看他們來到島上以後向來冇無益用過電腦,也冇無益用過手機,不也是好好的?並且更加難以置信的是,事情一多,倒也冇有感覺,冇有手機和電腦是一件多麼難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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