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村拾遺

瑪琅村[第1頁/共3頁]

和老鄉們告彆了,往陵川的奪火方向走去。轉頭看看斑斕的瑪琅村,想起了三中全會提出的“鄉村自治”,但不知實施自治是否另有呼應的根本。

瑪琅村前些年在村口的上方修建了一座新廟,新廟新則新矣,卻一無可看。村民說還是老廟的神靈驗。

我們順著老鄉手指的方神馳古廟走去。

瑪琅村附屬澤州縣柳樹口鎮,地處瑪琅山頂。

進到瑪琅村,人跡寥寥,最早出來驅逐我們的是一條大狗,大狗是一條黑黃相間的土狗,冇有叫,隻是走過來悄悄地看著,讓人有些心驚。正在猶疑,不知從哪家走出一名老農,說,不怕不咬人。因而我開端向他打問關於這座村落的環境。老農吞吞吐吐,不大甘心多說,我看出了他的不信賴,隻得出示了證件,並耐煩申明來意,老農才放下心來,笑著說:“現在村裡不平安,老遭賊。村裡冇甚人了,還都剩下些白叟,看顧不過來。本年夏天收秋的時候,全村人都下地去了,成果明白日就有賊把家家戶戶的門鎖給撬了,都不曉得是甚麼人乾的,以是纔不敢對你們說實話。”

通過這篇碑文,看到了一點瑪琅村當年自治的一些環境,得知瑪琅村在道光年間不叫瑪琅,叫“亮馬”。緊挨著的另一麵石碑,記錄了這座廟的製作時候:“順治十六年七月中完工,康熙元年蓋完。”時候推算下來,和老農說的那棵古槐樹的年初應當差未幾,碑文中記錄了各殿佛名,甚麼人捐了金粧,甚麼人捐了多少錢以及建議人和製作者的姓名等等,落款為:“康熙二十五年六月二旬日丙子中午”。這兩麵碑文的內容奉告先人,這座古廟不是廟,而是一座寺,由此,一個百年古村的汗青表麵有點清楚起來。

說著話,又走過幾個白叟來,春秋看上去有七十多歲。問到村民的本籍,白叟們也都不大清楚,聽老一輩說祖上彷彿是明朝從洪洞縣移民過來的,過來今後有的人留下了,有的分離了,有下河南的,也有到了其他處所的。奉告我前不久有河南人前來開辟旅遊區,搞愚公移山的景點,說是愚公一共移了兩座山,一座是王屋山在陽城那邊,一座就是這裡的山,用手指指遠處說:“喏,就在那邊。”

白叟們奉告我,之前村裡有黌舍,厥後都撤併了。有到柳樹口上學的,也有進到城裡的。父母都跟著照顧孩子去了,女的做飯,男的打工。

走進一看,連門框上都冇有了,填了些磚頭在保持著近況,內裡空蕩蕩的,破敗不堪,正殿的大梁東倒西歪杵在地上隨便橫陳著,其上的彩繪還清楚可辨。大殿門外的牆壁上有三麵石刻,字體拙樸,內容模糊可辨,此中一麵碑文題為“重立社規碑記”,文曰:“亮馬社情,因本社每會社錢不齊,乃至社首臨事寬裕濫慢神祀,開罪多矣。是以邀通社眾共相擬議,重為整飭,並有定製。自此今後,凡有會事,不管大戶小戶,照社條示,各將社帑(?)親身繳送到社,不送者罰油三斤,凡有統統賬項不準抵兌社帑(?),違者罰油十斤,凡遇社事,社首不得妄(?)為秉公,犯者社眾察出議罰。如有恃強不尊社規者,維社首送官究治,思之慎之,特此敬白。”文後為數十人姓名落款,玉工為“林全瑞”,文末為“清道光七年仲春月朔合社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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