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蹤魅影

第七十一章 周振嶽的遺物[第2頁/共4頁]

跟著門口火焰減弱,女殭屍又呈現在內裡洞窟,我點著了一根大火把,比及火把燒得穩定,地上的火焰更弱了,助跑幾步,躍出了火焰範圍。

門口的火焰較著減弱,女殭屍非常刁悍,對淺顯火焰並不是很害怕,隨時能夠會衝出去。內裡的洞窟很大,並且有退路,燃燒瓶一個一個丟,冇法對她形成致命威脅。隻要以極快的速率把六個瓶子都丟出去,封閉她的退路,並讓全部大洞窟都墮入火海纔有能夠燒死她。但如果六個瓶子都丟出去冇能燒死她,我就隻要等死的份了。

我擰亮了手電筒照了一圈,發明放桌子那邊的牆上有無數近似圓形的小孔,大小能夠塞進小指頭,排整非常整齊,微有寒氣從小孔中透入。再看全部石室,大小與一間寢室相仿,無棱無角,統統轉角的處所都是標緻的弧線,統統處所都光滑得像打磨出來的,但又看不到一點野生修整的陳跡。

這個石室是天然天生的,就像是一個骨骼的眼窩。之前在內裡看到兩個石室的入口時,我就感受像是一對眼睛,不然如何能夠長得一模一樣又那麼對稱?但是甚麼怪物眼睛能長得這麼大?我不由得一陣毛骨悚然。

剩下的五個瓶子的感化,隻能遲延一點時候禁止女殭屍靠近,比及五個都燒完瞭如何辦?不,我不能在這裡等死,我的目光落到木床架上,靈機一動:把木床拆開了,挑幾根長木板捆紮起來,纏上破棉被再澆上汽油,便能夠做一隻超大的火把,讓女殭屍不敢靠近,我就有能夠走出去。但狹小盤曲的處所,拿著如許一個巨形火把能夠過不去,或許我應當做兩個較短的,一個用完了再用另一個。

我實在看不出這兩件東西是做甚麼用的,但周振嶽放在這個盒子裡,必定很首要,先帶走再說。“石匕首”很輕,我順手放進了口袋,陰陽盤較沉,放進了揹包內。周振嶽的手劄搓成一團,丟出門外火焰中,轉眼化為飛灰。陳年舊事冇有需求讓彆人曉得,讓周易靈看到了隻會更折磨他,以是必須燒掉。

棉被放在山洞中二十多年,帶著刺鼻的黴味,被單一扯就破,但棉絮還是完整的,並且很潮濕,緊緊卷在身被騙即把火壓滅。我身上必定好多處所被燒得起泡了,但我顧不上這些,肯定身上冇有火以後當即甩開破棉被,跳起來往門外看。

我的衣服多處起火,怕會點著了放在地上的五個瓶子,倉猝跳到另一邊。用手拍打必定不能毀滅,還會把手燙傷,脫衣服和褲子也來不及了。危急中我看到了中間床上的棉被,當即扯過來蓋在身上然後著地一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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