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襲人登門[第1頁/共4頁]
最後還是街坊鄰居“醉金剛”倪二乞貸給他,並且不收利錢(倪二是專門放高利貸的,屬於小地主,並不是好人,但仗義),“仗義半從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以是,賈芸冇如何躊躇,便承諾賈琮。
“晴雯,你這話跟我說得,常日裡當眾不能說,也不能無緣無端教唆、嗬叱她們。我是為你好,不然,人家告發,虧損的是你。”
兩人說了些話,未幾時襲人穿戴青緞背心過來,賈琮笑道:“稀客,稀客。”
紅樓夢有這幾對撞臉了:賈寶玉和薛寶釵(中秋之月、臉若銀盆)、賈探春和鴛鴦(鵝蛋臉)、賈芸和襲人(容長臉兒)、林黛玉和晴雯、齡官。
而賈琮之以是對準賈芸,是因為,賈芸是獨一一個稱得上好人的賈府族人(後四十回非論,乃高鄂亂改,脂本有批“芸哥仗義探庵”。)
這便又是一種均衡,襲人倘若真的燙傷賈琮,她本身又趕快認罪,傷勢不大的話,看在老太太份上,襲人是冇有事的。
“噢……看琮叔說的,這叫甚麼事,芸弟,一家子人,我怎忍心你這模樣,正愁兩府裝裱冇個總管,你領了這事,我給你牌票,到賬房支一百兩銀子,做好了這樁再說。”賈薔漂亮地答允下來。
他是玉字輩的人,賈薔、賈芸都是草字輩,是他侄兒,聽著一曲淒婉的《還魂》,賈薔心道:“我這個新任族長當的,也冇啥大權,隨便來一個族人,皆是我長輩……琮叔這兩年昂揚長進,冇準兒……給芸哥兒一個餬口的去處也就是了……”
王夫人說她的眼耳身意經常在怡紅院,這小我是誰?無疑是襲人,襲人的告發,直接促進了晴雯、芳官、四兒等人的悲劇。
平心而論,晴雯、襲人的家道,令人憐憫,這是真的。
至於十幾歲結婚,於封建社會並不奇特,當代普通法定的都是十一二到十五六之間,官方老邁不結婚,官府還會強行婚配,比如海瑞乾應天巡撫,江南人大街列隊搶半子。碰到戰役年代,八九歲結婚都有。
寧國府會芳園,逗蜂軒,賈琮、賈薔、賈芸看戲喝茶,四周假山、湖石、曲徑,夏花光輝。
聽賈琮這般“直言不諱”,襲人稍顯難堪,賈琮獻茶道:“看花姐姐的傷,也好些了,我也放心了。”
但是現在的賈琮,五六年以內,應當不消擔憂這個,勳貴家的公子,如何說也要十五歲擺佈,父母纔會安排婚事。
人的三觀,常常是環境逼出來的。
“不敢要爺賠罪。”襲人風雅地喝了:“我明天來,一是賠罪,二是我家寶二爺,被太太訓著去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