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可卿之殤、女人之悲[第1頁/共3頁]
有上交,無下交。
背夫私逃的婦人,《大清法規》:杖一百,從夫嫁賣。《大順律法》同。
“還好,東西兩府,一族下人,誰不知師姐最得民氣。”賈琮對付道。
問彼蒼,人在何方?
瑞珠、寶珠連袂出去,秦可卿臉現靜容,賈琮見到桌案放開的宣紙,是一列列清秀、細緻的筆跡:
“我明白了。”秦可卿回神道:“誰操有大權,誰來做主是嗎?這時男人當權,以是,我們女子是從屬品。”
彆的,《大清法規》規定“娶己之姑舅、兩姨姊妹者,杖八十,並仳離”,這是製止遠親結婚。
寧國府的外務,由尤氏、秦可卿辦理,秦可卿的好名聲,也是在管產業中凸顯出來的。
把題目看得越透辟的人,實在活得越不是那麼輕鬆安閒,因為很多本質的東西,老是與實際格格不入,賈琮無話可說了,無話可說並不是冇有甚麼話要說,而是冇有找到傾訴的工具而挑選了沉默。
伉儷不敦睦,兩邊都情願,能夠仳離,是不是很當代化?人道化?那就錯了,女方情願,男方不罷休如何辦呢?
悔當初,錯失吾口,
恨天孫,一向去了,
中國汗青上,滿清入關後,法律尚且不完美,他們規定,丈夫盜竊,不懲罰,老婆要去頂罪,啟事是老婆不勸丈夫。我大清以血淋淋的手腕、蓋世的“武功武功”,向全天下充分宣示了他們的蠻橫性。
漢武帝劉徹金屋藏嬌,傳聞還納姑姑入宮。武則天上侍太宗,下侍高宗。明朝老朱家,堂兄妹來一把超出倫理,也不奇怪啊。我大清的風騷天子乾隆,那更是不要不要的,小舅子傅恒的老婆都被他搞了,名垂千古哇。
從今莫把仇敵靠,千裡相思一撇消。
“師姐,是很殘暴,可這世道,便是如此。”賈琮斷斷續續地:“在程朱理學之前,《禮記,喪服四製》有載,春秋戰國,魯君的女兒,嫁到宋國,名叫宋伯姬,一天,宋國失火,宋伯姬不肯走,被大火活活燒死。就因為,出門必帶侍從,不然宋伯姬就不貞、不潔。”
這個題目,不好答覆,特彆是對當代的女人,賈琮無語半晌,道:“師姐說的也不儘然,我聽人說過,上古期間,另有母係氏族,那是女子的黃金期間,她們手握權力,當時的人,隻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婚姻也不是由男人來定,叫做辦事婚。”
隻不過,環境加給了我們倫理、品德,恥辱、妒忌、純潔、情……小孩子是冇有這些東西的,品德源於風俗,風俗源於餬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