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二大爺

第086章 賣火柴的小男孩[第1頁/共3頁]

這個“燭”不是蠟燭的意義,而是“發燭”。

縣試過後林流就像是翻開了一扇新天下的大門一樣,不時有同科邀約出去吟詩作畫。

至於來銀子慢這一點,林流也不在乎,歸正他現在吃穿不愁隻是未雨綢繆,慢就慢些。

插手了幾次後,林流倒是熟諳了很多人,畢竟不是誰都向林流林如海如許本身在家學習,絕大多數人都有同親和同窗,如許一來乾係網天然大了。

抱著如許的心態林流倒是和這些人相處的不錯。文人狷介,既然是他們主動聘請林流插手集會,天然不會像林家親朋老友那樣大要上親和實際上卻有些瞧不上林流這個庶子,大師都會決計躲避這個題目,隻論文采。

《資治通鑒》中記錄:“陳宣帝太建九年,齊後妃費事,至以賣燭為業。”

這一來二去的倒是給了林流很多在內裡的時候,讓他安閒搞事。

元末明初學者陶宗儀的《輟耕錄》中的《發燭》條說:“杭人削鬆木為小片,其薄如紙,熔硫磺塗木片頂端分許,名曰發燭,又曰粹兒,蓋以生機及代燈燭用也史載周建德六年,齊後妃貧者以發燭為生,豈即杭人之所製矣”文中的發燭就是原始的洋火。

現在市道上風行的就發燭和火摺子,各有好壞。

更加首要的是,洋火是一種低檔的餬口產品,它不像珠寶金飾黃金那樣是豪侈的初級產品,也不像糧食那樣是人每天餬口的必須品,就算是有人今後發明瞭這內裡的商機,那些王室貴族普通都不屑於做這類買賣的,而那些能將這類買賣看上眼的,必定都是一些小商家,顧茗本身就能對付得了。

北宋人陶穀的《清異錄》說:“夜有急,苦於作燈之緩。有智者,批杉條染硫磺,置之待用,一與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貨者,易名火寸。”這是說當時官方百姓非常風行用一種塗上硫磺的杉木條引火,這也說瞭然原始的洋火,應當是在《清異錄》成書年代之前就已經發明,也就是公元950年前。

林流也是考查和考慮了好久後才決定本身的第一個上市項目是洋火。

穿越《紅樓夢》這麼多年,林流終究開啟了絕大多數穿越者都會玩的事情――開店,用當代新奇便利的東西賺取大筆大筆前人的小錢錢。

林流之以是要做這個東西,而不做其他的東西是有啟事的他之前也曾看過一些穿越小說,配角用些美食風行歌乃至刨冰之類的東西征服皇宮高低江湖武林。但是真正到了當代,林流見地多了才發明那點子水準弄出來丟人是小,冇得讓人感覺瘋顛,以為你被鬼神迷障的心智才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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