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大官人

第九十七章 打一錘,給個棗?[第2頁/共3頁]

桌上的菜並冇如何動。林嵐起家,道:“關於這件事情,林縣令在職務以內,無需報歉。想必過幾日,揚州方麵的案牘也就到了,晚生這就告彆了。”

林嵐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淡定,因為他丫的,底子就冇有考。

“林縣令啊……”林嵐看著雲遮殘月。

順溜跟在林嵐後邊,嘀咕道:“少爺啊,我如何感覺這事情忒不靠譜?”

“不不不,李縣令在這件事上秉公辦理,晚生怎敢有牢騷。”林嵐微微一笑,“隻不過……大人您之前交保單的時候,如何不提出來?如果當時候退返來,來回揚州也趕得及,不是?”

“再說吧。估摸著我爹得派人來姑蘇一趟,這事情不完整處理了,來年又得被嚼舌頭。”

林嵐一口酒下肚,眉頭一挑,說道:“本年不會再給你透題了,等著比老王更加殘暴的算學講堂吧!”

“不會吧?”

林嵐笑笑,說道:“那又如何?他還能把我們倆吃了?林家老宅的人都曉得,我們去了縣衙,縣太爺宴請,如果我們回不來了,我大伯他們也不是茹素的。”

巡鹽禦史,這個官職固然品階不高,但是職位特彆,聖上欽點,冇有充足的資格,底子坐不上去。更何況林家背後另有個偌大的賈府撐腰,豈是他這個小縣令能惹的?

“您想啊,咱家老爺官比他大,這回縣試他還這麼不給情麵,準是決計刁難。既然都撕破臉皮了,這時候再請您用飯,不是馬後炮嘛。”

“人有原則是樁功德,如果不是成心刁難,何必過厥後這麼一手?”林嵐淺笑地看著李登雲,拱手道,“告彆。”

平江縣衙的後廳當中,李登雲遵循每三月的常例,要往家中去一封信。大京朝規定,五品以下的外官,不得帶家眷上任,也正因為如此,除了逢年過節能夠團聚外,很多外派官員都是長年不在家中的。

他看了看屋簷上的麻雀,呢喃道:“防人之心不成無啊。”

“哦,無妨,無妨。”林嵐有些迷惑了,這是乾甚麼,演戲嗎?還是想說他就是個清流,逮住本身是分內之事,是按大京律辦事?

這事情李登雲辦得讓他感到噁心。文昌叔祖三十多年未過縣試,這個時候俄然給個甜棗,是對學問的欺侮,還是對林文昌品德的欺侮?

……

順溜假裝可惜地難過了幾天,便跟著林嵐在縣裡漫步閒逛,就像兩駕火車,整日逛吃,逛吃,逛吃逛吃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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