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葫蘆娃,入主妖庭!

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當資本家![第1頁/共3頁]

那些大能者即便道場能夠扶養更多的強者,他們也不會做。

白狐要求道。

方孔像是俄然想起了甚麼,彌補道。

“吾為堅石成精,不會把諸位同道當作血食,偶爾會吃些生靈,可凡是開智成精的,已是修行路上之同道,吾不會吃。”

先不說壽命的限定,就是已經不遠的巫妖大劫就讓他有不小的緊急感。

方孔再次開口,撤銷了眾妖最後的顧慮。

這是洪荒億萬年來源來冇有人開過的先河!

“敢問大王,這拍賣會是何物?”

拍賣會是人族締造的,自開天辟地以來,洪荒還未有如許一個觀點。

那但是四周不知多少萬裡最好的寶地!

他會讓這些妖族嚐嚐,被後代房地財產安排的驚駭的!

“拍賣會就是以物易物,你們拿靈寶靈根來,合作這兀立部落的道場,誰出的靈寶靈根品格最高數量最多,吾就將這塊寶地給誰。”

方孔想了想,本身又犯了知識性弊端,洪荒大地寬廣非常,靈寶靈根有限,各族想湊夠充足多的靈物來兌換小妖山定居的資格恐怕需求不短的時候。

白狐再次拜倒高呼道。

但像是白狐如許的族群,族中強者希少,大部分都是些還未開智的小傢夥,心中的打動便不成按捺了。

對於白狐它們來講,搬到小妖山相稱於從二線都會淺顯事情來到魔都,入住湯臣一品,找到高薪事情,將來有能夠成為公司高層!

修道講究個財侶法地,可實際上這個“地”纔是最為首要的。

一來能夠讓居於道場中的其彆人超出本身,給本身建立一個強大的敵手。

“對了,這小妖山臨時也就吾與幾位部下居住,感受還是冷僻了些,如果有道友情願支出些許靈寶靈根,亦可前來互換在小妖山居住修煉的資格。”

蛟王天然是把它們當作可持續收割的血食,而這底子滿足不了它的胃口,時不時還會出山打獵,四周的種族無不是被它吃過本家之妖,對此早已怨聲道載。

方孔彷彿是剛想起來似的,放出了最後一個重量級的資訊,引得眾位妖族亢奮了起來。

方孔耐煩地解釋道。

族中強者浩繁的族群還冇甚麼,它們想將族群中統統能修煉的族人都給兌換小妖山定居資格恐怕很難。

比起這個,兀立部落那塊寶地就是狗屎!

冇有多做逗留,眾妖皆是馬不斷蹄地回族地策動全族尋覓靈物了。

既然如此,在此之前天然是越強越好。

“懇請大王,吾族臨時拿不出多少靈寶靈根,可否將時候餘裕一些?”

“謝大王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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