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斬我[第3頁/共3頁]
“我是……李長安。”
“你的朝氣,隻在平生滅間。”
李長安驀地展開眼,轉頭望去,隻見青石地上,一具屍身身首異處,猩紅滾燙的鮮血從那碗口大的斷頸中汩汩流出。
囚車緩緩駛過販子,停到菜市口邊,渾身穢物的李長安被官差鹵莽地架到法場中心。
“人間萬物有因纔有果,若死便是果,那因又為何物?是彆人斬你?還是你斬本身?若既是你斬了本身,又是他斬了你,那便既非你殺了本身,又非他殺了你。無因便無果,無殺亦無死,這就是你的朝氣地點。”
氣候陰了好幾日,唯獨本日太陽毒得辣人,正中午分,菜市口的人層層圍了一大圈。
地痞問:“那到底誰動的手?”
他呢喃低頭,隻見本身身上已不是囚服,而是一身玄玄色窄袖勁裝,恰是三天前雨夜中穿的。
他身負十條性命,凶威哪是街頭地痞能比的,那地痞隻感覺看到了一隻擇人而噬的凶獸,那鬆木打造的樊籠也彷彿非常脆弱,不由縮了縮脖子。
周遭百姓被他這一嚇,也是心有慼慼焉,忙不迭也取出了旁觀砍頭必備的爛菜臭蛋一類物事,實在大部分人對於熱誠李長安倒冇甚麼心機壓力,這少年殺了青虎幫十人,但是比青虎幫的惡霸更凶悍的存在。
通天徹地的刀芒直斬而下!
那人嘿笑道:“榆林街豆腐坊的,讀過幾本歪書,毛哥不熟諳我,我卻熟諳您啊。”
一刹時,任何束縛都被脫去,臉上身上冇了穢物,肩上冇了桎梏,身材變得很輕,再無血肉累墜。
那雨夜,本身恰是穿戴這身衣服,用惡人之血,在牆上寫下“殺人者李長安”六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