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GL

第17章 糰子[第3頁/共5頁]

聽得說要全滅時,愣了一愣,低低答了聲是,摒擋完寢殿裡的瑣事就帶著人去屋外上夜去了。

幸虧容予本身也不重視說話交換,抬手一揮把各種蠟燭揮滅了。林夏心想,你既然這麼本領,還把好好的人拘在這裡做宮女乾啥子?你本身揮一揮衣袖的事情,人家要做小半天,累得腰痠背疼的,這不是勞動力的大肆華侈和對人道的終究虐待麼?

那人影落在床邊,手裡一把大砍刀虎虎生風就往床上砍!!!!

茶到嘴邊,俄然想起早上容予製止她飲茶,又愣愣地放下了。

奉求,普通的直男,見了明梓錦這個模樣,那裡另有幾個柳下惠?更彆說還是明媒正娶的老婆,本該……咳咳。

天哪。林夏癱在床上,呈一個大字,生無可戀地想道:千防萬防,冇防備成了個同妻,做了人家粉飾實在性向的幌子。這也就解釋了為甚麼要不遠千裡去找她來和親,而不要身邊那位百裡家的大蜜斯。欺負纓國力量強大,孃家不能為明梓錦撐腰唄!如果百裡家的大蜜斯做了同妻守了活寡,她歸去告一狀,那百裡家的,和太極宮那位,豈是好相與的?

在她腹誹綿綿當中,殿下又上床來了。按例無聲無息躺下。

而容予早就上朝去了。

林夏被那貨一撞,腰傷劇痛,拎上來就要打一頓。誰知定睛一看,天惹,冇想到人間竟有如此極品正太!本日纔算見著了。

臘梅想了一想,說道:“公主不必懸心,奴婢聽聞,新婚的伉儷老是要吵架的,不過也吵不長,床頭吵架床尾……”一個和字卡在嗓子眼,俄然紅了臉,想起來本身也是個未出閣的小女人,不成以百無忌諱的。

林夏無語凝噎,抱著刀默了一會兒,乖乖將刀收回鞘內,咳嗽一聲問:“殿下,這房間是我的,你如何大半夜跑來了?”

林夏洗漱完,接收昨兒個的經驗,在幾個小宮女兒的侍弄下整了個淡妝,換了身衣裳,一步一轉頭地往太極宮去。臨行前特地帶著臘梅去找了一趟李材。

林夏湊上去,奉迎地:“殿下,你也曉得嘛,我們蠻荒小邦,這類東西不常見的啦,”晃晃手上的珠子,“這麼標緻,人家送我,我不收,那不是太虛假了嗎?再說了,我收下來,今後晚間照個明甚麼的,莫非不好麼?我是東宮的人,收到的東西也就是東宮的,我是在為你斂財啊,殿下,你不表揚我就算了,如何反而活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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