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男女

第25章 過度放縱的性[第2頁/共3頁]

小夏已經大學畢業十年,轉眼32歲了,身邊的姐妹們多數已經結婚,有的還作了媽媽,但小夏一向單身,且回絕彆人給先容男朋友。她對外的來由是:“彆人先容的冇感受,有感受的還冇碰到。”一度家裡人也為小夏焦急,但父母也不好表示得過於火急,擔憂小夏故意機承擔。小夏本身在外租屋子住,週末回父母家,平時上班,每天早晨八點前必定到家,先給父母打個電話,然後看看電視聽聽歌,十點睡覺。一小我的餬口莫非不孤單?父母乃至思疑小夏是不是同性戀,可也常常聽到女兒誇哪個男明星很漂亮,或者宣稱將來要嫁個甚麼樣甚麼樣的老公,不像同性戀。

以後起碼要記得前次的經驗,如果巴望安康、歡愉、被祝賀的耐久乾係,起首是挑選一個值得愛的單身工具吧,合法是底線啊,不能為了慾望踩踏底線。然後是當真對待相互,相處,交換,當然也能夠同居,然後再決定要不要結婚,要不要孩子,或者要不要分離。分離並不料味著失利。

因為疇昔的感情乾係、性乾係受挫而死磕在原地,明曉得你所求的不是他能給的,明曉得你所做的是自絕後路的還要持續做,是因為懶得竄改嗎?是因為丟不起麵子嗎?是因為打賭心機嗎?還是因為率性?不管因為甚麼,有些本錢不是要在原地賺返來的。換個處所打井,之前的打井經曆都能用上的。

率性的性,彷彿決堤的大水,看似雷霆萬鈞歡樂非常,實在落空了堤壩的牽引又能走多遠?或者被大地耗損殆儘,終究蒸發潔淨,或者製造一場大家嫌棄的災害,本身也是災害的受害者,那又有甚麼意義呢?

比來訊息熱炒某歌頌家之子涉嫌輪姦被刑拘的事件,媒體深挖後發明這個本來聰明活潑的孩子實在疇昔早就有多次涉嫌違法的記錄,甚麼把同窗推下樓啊,搶同窗遊戲機啊,和同窗大打脫手啊,15歲無照駕車、毆打彆人啊等等。終究因涉嫌強姦能夠要被判3―10年有期徒刑。對他的量刑題目就不必多說了,值得深思的是為甚麼家庭餬口前提優勝,父母心疼有加的星二代能一起出錯終陷泥沼?除了孩子本身的啟事外,更首要的是孩子被寵嬖成了率性妄為冇法無天的小霸王,把對彆人的性侵犯不當事,隻圖本身一時之快。而其父母必定對孩子也是體味的,卻持續追投淹冇本錢,但願“樹大天然直”的回報,成果是害了自家害彆家,害了孩子害爹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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