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兒女花

第11章[第2頁/共4頁]

母親做到了。

我扯過被子一角,蓋在肚子上。

外婆的屍身運回忠縣故鄉,與後山上外公的墳合葬在一起。外公的墳頭有好多小桃紅,那是外婆在母親逃婚後撒的種,每年全部後山都開遍了小桃紅,外婆繞著墳頭轉圈,邊走邊對內裡的外公說話。

1994年夏天長江三峽工程混凝土縱向圍堰的基坑開挖。母親傳聞了,日夜不安,說是大水遲早會淹外婆的墳,要去忠縣移墳。2000年鄉間親戚來信說,他們得搬移,那周遭二十裡不到的石寶寨也會大半在水下。整整一年,母親都在催二姐寫複書,問那些親戚的去處。有一天,母親說外婆投夢來,講紅色水位線到處可見,外婆一身是水,冷得很。幺舅宣稱要陪母親去,大姐也要陪著去,三哥也要去,不過卻要母親前程費。母親問二姐拿主張,二姐說應當是六妹出錢。會商了好幾年,到2004年春季,最後決定國慶時幺舅、幺舅媽和母親一起去。

母親雙手作揖,要求外婆諒解。

“哼,諒解?當時我就當你這臭蹄子沉潭了。哎呀,痛死我了!”

她的聲音不平常,如果我感受對了,那哀怨的聲音帶著殺氣。我倒吸一口冷氣,坐起來,但是頓時躺下。“不要講,起碼這陣子不要講。我甚麼都不想聽。”

蜜斯姐神采丟臉。我解釋說,“你和我回家是因為母親歸天,除了母親,以外的事,我們另擇時候談。”

渡船上海員吹響了叫子,鐵錨升起,纜繩鬆開。船策動了。

我說,“我不想談。你會幾個小時都停不下來。”

外婆有百分之百的來由見怪母親。外婆討厭多數會,母親則相反,她小小年紀自有主張,還冇飯桌高,就回絕裹三寸小腳,遭到外婆的體罰,跪在家裡的搓衣板上搓麻繩,她被餓飯,餓得昏迷疇昔,也不平從。家窮,外婆隻得把母親許給有錢人家做童養媳,但是母親恰好扭著根筋不嫁阿誰從未見過麵的小男人,她被關在屋子裡。入夜了,她顫顫巍巍地翻開窗子,這窗不太高,要翻疇昔,必須謹慎,因為外婆耳朵尖。等母親翻疇當年才發明本身甚麼都冇帶,她隻得冒險翻歸去。家裡冇啥值錢的傢什,床檔頭有一個外婆為她做嫁奩的蚊帳。她卷裹起來,夾在腰間,慌裡鎮靜,成果翻窗落地時左腳扭傷了。她抱著蚊帳,忍著痛,瘸著腳連夜走山路,往縣城趕。到了縣城,她出於本能,往江邊趕,那兒有輪船,能夠載她去遠方,便能夠逃躲開身後的統統。她決然決然踏上跳板,搭上了輪船到了重慶多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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