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膽你就來!

第43章[第1頁/共4頁]

彼時的胖胖還留著鬍子,年紀悄悄的人卻把本身打扮成一幅大叔模樣。能設想嗎,他看起來比實際春秋要年長起碼5、6歲。現在回過甚來想想,當時我彷彿非常沉淪他的模樣,但是現在我轉頭看看咬著棒棒糖的他,好吧,彷彿看起來再淺顯不過\(^o^)/

人還真的很奇特,總會卻劃個邊界表達本身擇偶的標準,可真碰到了本身看上眼的,統統標準都冇有了。

就關於誰加睡的題目我們在微信上爭論了幾句,前麵他根基不如何理睬我。但我還是不斷念,用心拋出幾個題目,比方:你就在這四周?我們是同一個公司的?

不過很光榮,我在事情期間碰到的同事都很好相處,並冇有坊間那種勾心鬥角,日子過得極其舒坦。

我不喜好抽菸的男人,喝酒的男人,留著鬍子的男人。但是胖胖占了此中三樣:抽菸喝酒留鬍子。

哦對了,比來看完一本小說《活著》。感悟很多,表情沉重。不過也大師去看。

我寫這篇文,主如果感覺本身的影象力真的不如何樣。至今,我彷彿忘了很多與胖胖之間的愛情細節。冇錯,胖胖與我算是初戀,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愛情。

胖胖有一口整齊潔白的牙齒,天生的,我很戀慕。第一次一起用飯的時候,我全程盯著他的嘴巴看,我思疑過他是否戴過牙套。

從我與王胖胖瞭解那天至今,他的體重已經從65公斤猖獗長膘胖到了將近75公斤。能信賴嗎?胖了將近20斤啊!20斤豬肉是甚麼觀點?也不知我是否眼裡出西施,也不感覺他醜,主如果他之前臉上冇有肉,看起來比實際春秋起碼要老5歲以上,現在肉嘟嘟的顯得年青,臉上的酒窩也更較著了點。胖了以後的他好歹有自知之明每天跑步舉啞鈴,身材看著倒是健壯。唉,我有點擔憂他持續長膘。(;′⌒`)

比起瘦子,我喜好叫他胖胖,我的胖胖。

我感覺本身是一個很大膽的女孩,因為關於女追男這類事情是需求勇氣的。冷靜察看胖胖很長一段時候,我對這小我實在過分獵奇,因而我千方百計弄到了他的微信號。

很多人是通過手機號碼綁定的微信號,他也不例外。開初我是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嘗試著尋覓這個微信號,但冇想到這個騷包竟然用本身的自拍照當頭像,因而精確無誤就是他了。誠懇說我對於用本身自拍照當頭像始終感覺怪怪的,一來感覺很自戀,二來感覺很傻。不過他的自拍照看起來很帥,也就不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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