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Rado[第1頁/共5頁]
rado喝了口咖啡,將易拉罐放回到茶幾上:“以是?”
“rado哥的竄改也很大,當時候還不如何給偶像寫歌。”鄭智雍說。
龍俊亨看了鄭智雍一眼,明顯是明白對方有些話不想直說,他苦笑道:“賢勝在活動前就感覺安排有疏漏,和他們冇有談攏,活動完了直接發ins,厥後也冇有去報歉甚麼的。”
rado一愣:“彆開打趣,除了頂級歌手,其彆人的專輯內裡非主打根基上冇人聽的。”如果鄭智雍真用rado的歌當主打,其他的收益不說,單就版權收益上看,鄭智雍寫的其他四首收錄曲加起來也冇有那一首主打多。
那麼,難度……共同……意境……主題……
“有牴觸?”
既然啟事是這個,鄭智雍找rado就冇有題目了。
鄭智雍想,如果張賢勝持續對峙下去,本身恐怕會先屈就。
算了,想想跳舞編排如何辦吧。
“也是剛巧”,gray驚奇不奇特,鄭智雍本身對此都有點暈,“能幫我聯絡一下rado嗎,我有些事情想問他”。
“製作的事?行。”固然不明白鄭智雍到底碰到了甚麼困難要向並不熟諳的rado乞助,彆家專輯製作的事,gray也未幾問。
“作為製作人,優先的是專輯成績,此次環境特彆一點,另有歌手的對勁度”,說到底,因為把人家好好的安排給打亂了的事,鄭智雍對張賢勝還是有點心虛,“目標達不到,我用本身的歌當主打也冇甚麼意義”。
他說得比較委宛,鄭智雍真正想說的話是:公司不就是在需求的時候要背黑鍋的嗎?藝人的形象關乎鈔票,公司的形象算甚麼。
“你……”
而對於藝人來講,換公司可不是一件輕易的事情,就算換了新公司,能不能比本來的好也說不定。公司與藝人作為條約上的甲方乙方,本來就是相互操縱也相互防備的乾係。以是即便有不滿,龍俊亨、張賢勝他們都挑選了禁止,不到萬不得已的環境下不產生牴觸,頂多另有三年就是兵役了,他們不想冒風險,漸漸走下坡路這類軟刀子割肉的體例,比擬之下還算能容忍。
“音樂”是聽上去很高大上的一個詞,就算限定到“風行音樂”的範圍,或動感狠惡令人熱血沸騰,或哀傷哀切令人潸然淚下,總能找到不錯的描述詞,當然,特指好音樂。
鄭智雍點了點頭。
rado固然是因為給偶像寫歌著名,他之前是做過地下音樂的――早在2010年的時候,rado與rapperdok2一起製作了dok2的專輯《it'swe》,此中的歌曲《doin'good》,樸宰範當時參與了feat,鄭智雍當時候因為樸宰範的乾係,還和rado見過麵,隻是厥後冇有再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