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娛之夢

第十三章 加入LOEN(下)[第1頁/共4頁]

李宇浩聽到也笑了起來“嗬嗬,看來今後我就在公司食堂用飯了,就算在黌舍花上2000塊的車費便能夠吃到肉,何樂而不為?”

“這個等我明天把我創作的歌曲都拿過來了,請專業的教員另有市場策劃這邊闡發一下吧,畢竟我本身也冇有考慮得太多,唱歌隻是我的一個俄然的設法罷了,當然我必定會服從公司的建議了。”

“嗬嗬,我們公司冇有愛情製止令這一說,特彆是像你如許的創作者。隻要切身去體味了愛情的甜美或者痛苦,纔會寫出更加優良的歌曲,不是嗎?不過你愛情了還是得事前給公司交底,不然報導出來了搞得我們手忙腳亂的就不好了。關於歌曲版權的題目,嗯...我們一首歌能夠給你出到1000萬以上。當然按照歌曲的質量來講,如果本身創作的主打歌曲。我們普通會開到2000萬以上...”

“當然冇有題目了,我們還要事前的做好市場鼓吹等等...等你出專輯起碼也要3.4個月後了,不過但願你這段時候你能創作出更好的歌曲。你先坐一會,我叫人去重新打一份合約出來。”

聽到李宇浩的遭受,李民哲也感覺李宇浩確切挺難的,外加李宇浩能在中學的時候單獨餬口,說瞭然他堅固不平的脾氣。李民哲也笑著說道“宇浩阿,今後你就叫我叔叔吧,我不會讓你虧損的。”

李宇浩笑了笑拿到了支票“明天早晨我得對本身好些,去吃烤肉。”說完這句話李宇浩收回了會心的笑容。李民哲也笑出聲來“嗬嗬...吃個烤肉就算對本身好阿?”

“好好好,明天你把歌曲帶過來,我們在一起籌議籌議,好好的策齊截番再說。”李民哲也是相稱的衝動,他有一種感受本身絕對撿到寶了。他也非常的等候著明天的到來了。

李民哲聽到李宇浩的話也無法的笑了笑“嗬嗬...一會便能夠搬疇昔了,等剛纔帶你來的星探大叔陪你去搬場吧。對了,這是你的簽約金2000萬支票。你收好了一會去銀行轉進卡裡吧。”李民哲把支票給了李宇浩。

最喜好/做的事情:吃肉。最討厭的食品:拉麪(因為冇錢最常吃。)最想/做的事情:冇時候去想(因為要打工贍養本身。)....

“冇有甚麼題目了,李社長隻要把剛纔我們說的插手到了合約內裡,我便能夠署名了,不過我有一個小小的要求。”

在現下壓榨藝人是一個非常遍及的一個征象,大多數的藝人合約都是1:9分紅,藝人得1成。可想而知一張專輯頒收回來,賺的錢藝人們獲得了一成,還要和浩繁的組分解員們一起分,他們翅膀‘硬’了不鬨那纔怪了。李宇浩這個合約能夠說是相稱優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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