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文魁

第四章、孤屯義士[第2頁/共4頁]

阿飛也想體例套時公子的話,好不輕易才探聽出來,本來本身地點的這個處所,公然是朝鮮半島。這是東漢朝最東麵的一個郡——樂浪郡,郡內夷漢雜處,有十多個縣,郡治名叫朝鮮,估計就是後代的平壤市。此時的太守跟本地縣長一樣,也姓張,時公子的父親曾應其所聘做過督郵處置,纔剛辭任不久,但在全部郡內都甚有聲望。

“竟然還讀過兵法,”時公子撇了撇嘴,“不過你畢竟還站得住。”

正在察看,俄然時公子偏過甚來望向他:“我見你先時曾抱著張鹿皮,那裡去了?”阿飛苦笑道:“不知哪個兵給奪了去。”開打趣,剛纔被土兵按倒在地,隨即就感受三四隻手在本身衣衿裡掏摸,固然他們冇能掏到一文錢,但手捧的鹿皮另有能夠倖免嗎?

很快便到了北城門,時公子分撥土兵上城戍守,而把阿飛和隔壁老王留在身邊。阿飛固然完整不懂兵戈,但冇見過豬跑還冇吃過豬肉嗎?就他從古籍上得來的那些陋劣知識來對比,彷彿時公子挺通兵法的,分撥得井井有條。

以是對這位衙差另有點兒印象,是因為他白叟家在白跑一趟今後,一時腦袋發昏,竟然瞧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那條老狗。但是一棒子打疇昔,冇打到狗,倒被阿飛一聲令下,獵狗撲上來叼住了他一條大腿。幸虧隔壁老王的那條狗畢竟是太老啦,估計比老王年青不了幾歲,大牙都快掉光了,以是冇能真的傷到衙差,就如許,終究老王還是交出存著的兩張兔子皮來賠罪了事。

這時候,遵循他剛纔的叮嚀,縣內土兵已經在衙前集結結束,就見七成年事在五十高低,三成還冇有阿飛大,一個個塌胸癟肚,瘦骨如柴,腿股顫栗。時公子見了,不住地點頭,請縣尊翻開堆棧,把縣內兵器都收攏起來,統共不過十來支戈矛、兩把刀、一具盾、三張弓,兩壺箭,還大多鏽跡斑斑。最後縣尊把本身腰佩的長劍也解下來送給時公子了。

阿飛初來貴期間,對民風情麵體味得非常有限,但是話又說返來,這具軀體本來的仆人,阿誰真正十三歲、向來冇分開過山溝的夷人少年,隻怕曉得的比穿越者還少。以是他一時惶恐,喊出了“張老爺”的名字,過後想來,這句話差點兒就把本身奉上了死路。

在那種資訊極不發財的年代,要編瞎話實在特彆輕易。阿飛曉得本身的辭吐有點兒不象真正的鄉間窮小子——窮小子會在乎甚麼年號題目嗎?會口出“大漢臣民”這類詞兒嗎?——可他已經發明瞭時公子對本身頗感獵奇,如果不這麼說,就冇法進一步勾動時公子的獵奇心,那就很能夠轉眼間人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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