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文魁

第八章、欲加之罪[第1頁/共4頁]

“去北海。”

氏伊叫兒子不必擔憂,說近似風波他早就有所預感,並且安排了應對之策。他要兒子先分開樂浪,往北海去投奔大伯父氏宜――“趁夜便行,不必多帶從人,有兩名技藝出眾者相伴便可,以免泄漏風聲。最晚後日便可到達南浦,那是初四,當日有條大海船返航前去青州,船長是為父的老友錢某,你也曾見過的。”

這裡要插幾句話:阿飛的前一世畢竟不是專門研討汗青的,隻是個淺顯的漢末三國發熱友罷了,他的影象有所偏差。中平六年也即公元189年四月,漢靈帝駕崩,少帝劉辯繼位,改元光熹;八月董卓進京,改元昭寧;玄月,董卓廢少帝而立獻帝劉協,改元永漢;十仲春除光熹、昭寧、永漢的年號,仍稱中平六年。

出得莊院今後,三人就策馬小跑著往西方行進。按照打算,西南邊的列水(大同江)入海口四周有一個小小的集鎮名叫南浦,能夠找到渡海的船隻,然後他們就乘船前去山東半島,在東萊郡治黃縣登陸,再從那邊前赴北海郡。

公然,氏勳出來見他老爹,才半頓飯的工夫就出來了,板著張臉,號召阿飛和倫家:“快吃點兒東西,然後隨我上路。”

阿飛估摸著,氏伊中年喪妻,納了三房侍妾卻均無所出,他隻要氏勳這麼一個寶貝兒子,實在放心不下,本身大抵還得在郡內跟張太守打上好一陣子遊擊戰,為免後顧之憂,以是先讓兒子逃回故鄉去。並且說不定……他還籌算通過家屬的力量,拉攏某些官員,往雒陽去告張太守的刁狀,把阿誰眼中釘調離樂浪郡哪。

一主二奴隨便填巴了點兒東西――氏勳也就填了點粟米飯、烤雞腿、凍菘菜、醃肉湯啥的,阿飛和倫家則是豆糠餅、醃蘿蔔和溫開水――然後清算行裝。實在兩個奴婢哪有甚麼行李可清算,也就各自帶了套換洗的衣服、一雙草鞋,墊在馬鞍底下,然後在鞍邊掛下水囊和乾糧袋罷了。

我靠還真是私通高句麗!看起來張太守給這家子定下的罪名,不是欲加上罪啊,而他喵就是真的呀!</dd>

按照他的探查,氏家祖上本來為戰國期間的齊國大夫,舉族聚居在北海郡營陵縣,兩漢四百年間,一共出過七八個從秩百石到秩八百石的中低層官吏,也算郡內望族了。氏勳之父名叫氏伊,字子尹,並不是氏家的大師長,是在熹平三年,也就是阿飛這具軀體出世的前一年,受陳留吳鳳之邀,跟從他渡海來到樂浪上任――吳鳳為樂浪太守,氏伊為其屬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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