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闕

第571章 還我軍團![第2頁/共5頁]

他現在以第二個亞曆山大自居。

他手心是一粒玄色的鉛子,讓世人聞了聞,確切有一種非常的氣味。

他的戰友則在玩弄羅馬人的頭盔和鎖子甲,對這些東西充滿獵奇,因為羅馬人亦是他們在西域、河中與印度從未碰到的仇敵。

“我的軍團。”

等回到身毒後,另有更多的新兵器要投入實驗,劉重生也會將這些東西帶歸去,反應大漢。

“一個月內,能夠集結數個軍團,反敗為勝。”

龐培公然要去昔蘭尼和阿非利加負隅頑抗麼?這下,凱撒就有新的目標了。

布魯圖斯也不知和任弘談了些甚麼,抬開端,將任弘的話翻譯成拉丁語,一句本該是一年後,凱撒在征服小亞細亞後說的名言。

“我平生有很多仇敵。”

“或答應以和賽裡斯的共治者談一談。”

他給翅膀和兒子下了號令:“籌辦走吧,擊退了凱撒,賽裡斯人和埃及,恐怕不會再歡迎我們了。”

伴跟著火藥兵器的第一次應用,不但是中國的汗青,連天下汗青,也跟著任弘的這趟遠征,而完整竄改。

凱撒在他的隨行職員裡看來看去,終究選定了本是龐培陣營中一員,前段時候在希臘投降本身的人。

任弘亦如此以為:“羅馬人並非輸給了火炮,而是輸給了自大與輕敵。”

弓弩的呈現讓甲冑變得首要,導致了重步兵的退場。

更何況,凱撒另有其他比埃及更需求操心的處所,一向在這與賽裡斯人膠葛的話,代價太大了。

“而是他的高傲!”

在羅馬眼裡,賽裡斯人是獨一能夠與羅馬相媲美的文明國度,看看那些從帕提亞和埃及轉手賣過來的絲綢吧,輕巧、邃密、柔滑如流水。比印度棉花更加柔嫩,跟羅馬人慣常穿的布料,光彩和觸感的確是雲泥之彆,貴族男女爭相穿戴絲綢衣袍以顯現崇高的身份。

不消戰術體係相生相剋,非論之前的戰法多完美,都必須不竭適應新的應戰。如果不加以竄改,就會變成托勒密埃及仍然在用的馬其頓方陣,明顯已經不適應期間,卻抱殘守缺,終究屢戰屢敗。

船隊停靠在尼羅河三角洲四周,盤點著喪失和人數,凱撒非常痛心,因為第十軍團四千餘人,起碼有一半留在了埃及的地盤上。被仇敵的奧秘兵器殺死,被弩箭射死,被追擊時的馬蹄踩踏而亡,乃至葬身鱷魚腹中。

強奪?且不說那意味下落空一個強大的新盟友,就龐培部下的軍隊,能打敗賽裡斯人麼?這邊內鬨才起,凱撒隨時能夠再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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