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皇戚

第二十七章 怨上加怨[第1頁/共3頁]

伏安看了這環境,向伏泉說道:“郎君奇謀,我們現在就去拿下那人。”

“在。”

麵前一亮,伏安大讚道:“妙極,還是郎君聰明。”

“些許小事,無需如此客氣。”

“人家既然能從河南尹裡如此敏捷撈人出來,不必然比你麵子小。”

“郎君是要報案嗎?”

“這……我們能夠報官,有家主的信物在,河南尹必定會給些薄麵的。”

“既如此,那不打攪了,煩請王兄奉告居處,待吾措置完工作,再登門伸謝。”

“諾。”

“那就送他們去官府,自有官府措置。”

“汝退去吧,出外尋伏安領賞錢。”

河南尹官署門口,非常溫馨,冇人會無端跑到官府門口肇事,古今亦然,對升鬥小民來講衙門能少進便少進,或者最好不進,唯有那些權朱紫家纔不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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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伏泉的兩個男人,此時都已經出來了。他們身邊,一個身穿灰色直裾長袍的中年人,現在正與兩人扳談,看著景象應當是他們剛被送進河南尹官署,就被那白袍人撈了出來。

中午去的皇宮,路上又經曆傷害的綁架一事,回到侯府天氣亦不早也。老仆伏安入府後便當即與伏完佳耦報信,導致伏泉前腳方纔回了屋子,後腳伏完兩人便過來扣問。

馬伕剛走,伏完與伏泉叔侄二人還未言語,劉華便拍案怒道:“曹節該死,先番與王甫同流暗害王叔,此次放縱其弟索要婢女不成,現又綁架檀奴,幸虧父皇活著對其如此正視恩寵,竟如此待吾,真該誅爾全族方可解恨。”的確,被之前的家仆欺負成如許,對劉華這個前任大漢天子的長公主來講如同欺辱,能不仇恨嗎?

至於伏完喊劉華公主,而非細君,這是因為漢朝女子職位高,皇室最甚,自從漢武帝免除百家,獨尊儒術以後,董仲舒提出的“君為臣綱”變成儒家統統品德禮教的最高原則。性彆、春秋、輩分,統統世俗間通行的法則在皇室麵前全數分歧用,這也是縱觀兩漢,除少數例子外,公主嫁給誰,根基她就是家主。臣子對天子之女不敢稱“娶”,隻能說“尚”。何為“尚”?《詩經・小雅》曰:“尚求其雌。”意為攤開,指展開同翅膀毛,揭示富麗色彩,是鳥類求偶的典範行動。翻譯的話就是奉養,或者瞭解為嫁也不是不成以,但畢竟差了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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