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沉浮記

第三十章 明宣軍法[第2頁/共4頁]

言平讓行刑軍士將軍棍高高的舉起,讓人可遠遠的瞧見,落下時卻悄悄的,或擊在地上,梆梆作響。見邱易伏在地上一言不吭,急道:“你倒是慘叫幾聲啊,不然會被彆人瞧破的。”

言平允欲分辯,卻見到一個二十餘歲的青年漂亮軍官徐行而來,隻得住嘴不語。那青年軍官笑問道:“言軍正,這是如何回事?縣君呢?縣君不在營中麼……”

方積大愕,說道:“先前聽到後營有人收回慘叫,以後便響起了兵器,厥後又有人前來……”方積將事情細細一說,言平瞧著拋開鼓錘的邱易拍腿叫道:“啊呀,上了葉存那狗賊的惡當了。”

青年軍官嘖嘖稱奇,說道:“本來如此,那改天本軍司馬無事時,也來敲敲主將聚兵鼓好了,也來上一出烽火戲諸侯的把戲,歸正懲罰不重嘛。”

未曾殺敵,先他殺卒,殺卒過半,方成百勝精銳……這卻與夢中的那支軍隊完整不分歧的作法。或許自已能因夢得法,行出一條不分歧的領兵之路來吧。

言平斜了青年軍官一眼,嘲笑道:“本軍正查過漢軍律,此中並忘我敲主將聚兵鼓之罪名。本軍正還以為罰得太重了呢。”

邱易堅難的昂首瞧了青年軍官一眼,有七尺的身材,長得蜂腰猿臂,麵潤齒白,服飾得體,好一個風采翩翩的士家後輩。也不知他是不是就是葉氏的葉存?

邱易抱拳道:“不知該如何的弛刑法?”

言平木著一張臉說道:“前部甲曲軍候邱易,無端妄自敲響主將聚兵鼓,擾亂營中兵事,驚擾了諸將。本軍特將其拿下定罪,重責其四十軍棍,以敬效由。現在行刑以畢,諸位可上前來一觀其傷勢,好作警示之用。”

二人從數歲時起,便被賣入邱氏,成為邱易從小的伴當。本來乃是仆從之身,可邱易從不視二報酬仆從,而是視為兄弟。三人同食同寢,同玩同樂;有福共享,有禍同當。邱易乃至還儲存了二人的原姓,並不以邱氏之姓硬冠至二人的名前。是以讓二人感激不儘,誓死相隨。

青年軍官口中嘖嘖作響,說道:“本來這個就是本軍司馬疇前的部屬,那甚麼贅婿邱易啊。私敲主將聚兵鼓?這可不像是那馳名的無膽賤人所為之事啊!不過私敲主將聚兵鼓……這彷彿極刑啊,如何言軍正隻是重責四十軍棍便了?是不是暗裡有包庇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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