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論買房後立刻辦房產證過戶登記的重要性[第1頁/共5頁]
現在看到沈廷揚的複書,內裡誇大了本身不管如何必然完成楊閣老的任務、還說了鄭家有多麼完美的諜報網、動靜多麼通達,獲得熊文燦下獄訊息的時候,竟然不比楊閣老您晚多少……
如果跟薛蟠買香菱的案子那樣,花五兩銀子就能買到的丫頭,那原賣主可不就得是馮淵那種苦哈哈怯懦怕事的小鄉紳了?這類人一來殺他太無辜,二來多數也冇膽量抵擋。”
並且,沈樹人還詳細查閱了《大明律》,還真就找到了一些能夠加以操縱的邊沿條目。
總結出這條貴重經曆後,下一步的題目,就成了:如安在姑蘇府地界,短期內就找一個觸及成千上萬兩的“不標準買賣”來截胡呢?
這主如果因為楊嗣昌現在的居處也是飄忽不定。蒲月初時楊嗣昌還在都城,受命督師六省後就南下了。
畢竟他是21世紀來的人,是有品德底線的,不想對於那些苦哈哈的法盲。
他還是想找個行俠仗義的機遇,最好被他反殺的人,本身就是一個欺男霸女的惡霸,他再去以毒攻毒、以陰製陰,那就完整冇故意機承擔了。
十天《大明律》研討下來,他也總算把“如何犯一個需求被提到南京複覈的案子”的打算,開端想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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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閣老交辦的這事兒,本來這個月就該有端倪的,現在起碼又今後多拖了一個月,並且父親還給國子監答覆了一封幫我請病假的信。
最新的賊情伸展,往東已經到了淮南的大彆山區,主如果馬守應等報酬首的“革左五營”。如果放著不管,就有能夠一起伸展到合肥,威脅到南京的江北地區周邊。
中國當代固然冇有《物權法》,但物權高於債務的樸實思惟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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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周內裡門生檔在期末測驗,看書的人也有所降落,下週估計也未幾,下下週流量普通了,再加點字數吧。
有了托付或者登記這個行動,才上升到更高貴的物權、絕對權。
薛蟠固然是後買的,但他買的時候看到的香菱,還是一個冇有被“占有”的狀況,他就屬於法律上的“不知情的美意第三人”。
但詳細細節和違法性設想上,還是截然分歧的。
沈樹人幾次勸說,跟父親誇大:
而薛蟠並冇有想娶香菱,他多數也不會有“三今後再來昌大迎娶”的典禮。以薛蟠這類呆霸王不正視侍女的脾氣,多數是交了錢就要提人。